医用气体施工合同范本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二、工程名称:三、工程地点:四、总包单位:五、承包范围与内容:驻马店市中心医院新建病房大楼医用气体工程,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中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深化设计、制造、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及保修期维修保养服务等内容。六、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招标文件及答疑、投标书及其附件;(5)工程量清单;(6)施工图纸;(7)国家有关工程的规范、技术文件。七、工期(一)、根据工程量及工期定额要求,双方商定工程总工期为天(日历日),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二)、开工前乙方向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书。(三)、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证实后,工期相应顺延: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用水用电的水源、电源,影响进场施工。2.重大的设计变更,至使设计方案改变无法进行施工。3.施工中连续停电、停水24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三天以上,影响正常施工。4.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5.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八、质量标准及验收(一)质量要求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具备国家安全产品认证书和质量合格证书,并符合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的规定并满足整个系统要求的功能。(二)验收1、设备材料的供货安装验收必须以投标书中的内容、建设单位、招标人及监理单位认可的产品品牌、规格、型号及施工图纸、设备说明书、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布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2、凡招(投)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设备、材料,乙方根据施工需要或甲方及监理单位要求时间内将产品运到施工地点前三天必须知会甲方及监理单位,运到后由甲方及监理单位对产品的数量、型号规格、外观等进行开箱验收,核对无误后设备方可进行安装。在开箱验收时,乙方应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装箱单、产品试验报告单、操作维护手册、技术说明书、“三包”保修卡、产品及相关材料的国内安全产品认定书和质量保证书等按法律法规或行业惯例应提供的证明文件交甲方及监理单位确认。3、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完全按照甲方、监理单位及国家有关行业施工和验收规范的要求报验、施工、验收。验收工作必须在建设单位、招标人及监理单位三方的共同参与下进行,乙方不得拒绝甲方及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九、合同总价款及付款方式(一)合同总价款:(1)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中标价)元,大写人民币(2)本合同除发生下列情况可调整合同价以外,其它一律(包括进口设备汇率变动)不得调整:1、工程建筑设计作较大的修改;2、因功能变更需要调整原设计方案。(3)所有的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必须经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认可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4)调整合同价计取办法:调整价款(依据现行相关计价规范,按实调整)某(1-优惠率)优惠率=(招标控制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二)付款方式:(1)工程预付款1、双方约定的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卖方应进行除机房部分以外的图纸深化设计并承担其费用,深化图纸经设计院及买方确认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预付款。2、工程预付款分二次扣回:第一次支付进度付款时扣30%,第二次支付进度付款时扣30%;第三次支付进度付款时扣40%,(2)进度付款1、按月形象进度付款:每月25日报送完成进度工作量的进度款申请表,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发包人审定后,按月完成进度额的80%支付给承包人。凡是单项(含单位工程)工程质量未达到合格要求者,实行一票否决,不予付款。2、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承包范围内未包括的工程(如果有)引起的费用在拨付进度款时不予考虑,在工程结算时计算;工程竣工并经主管部门检验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90%,工程竣工结算并经建设单位审计确认后付至审计价的95%,其余5%待工程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如建设单位资金暂不到位时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