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土地证使用年限与购房合同不一致篇一:关于房产使用年限的几个问题关于房产使用年限的几个问题最近,经常听到身边的朋友和网友在讨论房产的使用年限,其实有很多年限被混淆了,在这里,我来讲几个房地产的年限。1、土地使用年限。很多网友在问,我的房屋使用年限明明是70年,为什么拿到手的时候只有65年。其实,他们说的使用年限是土地的使用年限。根据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所有权只有两种,一是全民所有制,另一种是集体所有制,简称“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国有土地归全体公民所有(政府代表管理),用地单位(个人)只有使用权,取得使用权的方式也有三种,一是划拨,二是出让,三是租赁。所以,大家一般看到自己房屋的土地证正面都印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而不是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时间是按地方政府和建设企业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上约定的时间开始计算,住宅土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工业用地、科教文化卫生体育和综合类用地的使用年限是50年,商业、娱乐、酒店、旅游等用地的使用年限是40年。扣除前期土地整理和房屋建造周期,当我们取得完全属于自己个人的房产证和土地证的时候,土地使用年限已经不满70年或40年To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乡下的宅基地的老房子,它的土地证是《集体土地所有权证》,而不是使用权,换句话说,房屋的产权人同时也是这块地的所有人,是没有使用期限的。因此,我们国家在拆迁的时候,对国有土地是“征用”,对集体土地是“征收”。2、房屋设计使用年限。在了解了土地使用年限后,那么房屋的使用年限到底是什么样的呢,如果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了,我的房产怎么办呢?是不是要重新补交土地使用费?其实大家大可不必纠结这个问题,因为房屋的设计使用年限远远小于土地的使用年限。普通房屋,设计使用年限仅为50年,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由此可见,你的土地使用权还没到期,你的房子已经是危房了,要进行危房鉴定和改造了。我们看见工地上打的标语“百年大计,质量第一”都是骗人的,政府大楼才会按100年的使用年限设计。3、房屋的建筑寿命。房屋的建筑寿命和房屋的设计使用寿命是两个概念。建筑寿命和设计使用年限密切相关,也和施工质量休戚与共,更和使用维护紧密相连。我们常常拿国外的古老的建筑和我们国内的建筑事故来比较,在国外,建筑的施工质量是非常严谨的,所以才有上百年甚至数百年的城堡至今还在使用,同时,作为建筑物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尽力维护和保养,也大大延长了建筑寿命。反观国内,在建筑设计的时候马马虎虎,建筑施工的时候偷工减料,使用过程中随心所欲,敲敲打打,这样的房子能有长寿吗?再加上地方政府很多拍脑袋工程,拍脑袋规划,说建就建,说拆就拆,中国的建筑还能长寿吗?无怪乎,有学者说,中国的建筑寿命平均只有30年。4、建筑物的经济寿命建筑物在使用期内,每年分摊的一次性建造费与维护费总和为最低的年限。维护费包括房屋的维修费和管理费、采暖费、能耗费(电梯、照明、空调、通讯、家电等)。如年限定得过长,每年分摊的一次性建造费减少,但每年的维护费则随年限的拉长而增大,二者之和偏大。如年限定得过短,则每年分摊的一次性建造费增加,每年的维护费减少,二者之和仍然是增大。因此,要在广泛调查和长期积累资料的基础上,将二者之和为最低时的年限定为经济寿命。同时,把经济寿命确定为使用年限,并以这个年限作为计算折旧率、房租的基础。平时,大家对建筑物的经济寿命不了解,也不关心,但是,当你用你的房产去贷款的时候,你会发现,银行对房屋的建筑年份(简称房龄)有相当强烈的要求,尤其是对二手住宅房来说,超过15年房龄的房子,银行一般会受理你提出的抵押贷款要求,你问银行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回答你:这是银行的规定。这个规定从哪里来?就是银行的精算师根据房产的经济寿命来测算的。篇二:关于物权法的土地使用年限关于物权法的土地使用年限自己从事地产多年关于土地使用年限之事经常有人问起最来更是有华侨城物业同事栋楼.同一层房子都有不同年限之说.为了让客户有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