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维修合同范本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商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结合南充市有关规定以及本项目的情况,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消防工程维修保养服务,协议如下:一、维修、维保名称:二、维修内容:1、主机、烟感、手爆、声光正常运行2、室内消防栓正常运行34、抽水系统正常运行5、灭火器检查及清扫三、维修、保养费(含税):消防工程的年维修保养费:(¥13600)(含税)。(大写)壹万叁仟陆佰元整四、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维修、保养费%给乙方,即:(¥)(大写)陆仟捌佰元整;2、余下%保养款在签订合同期后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即:(¥)(大写)陆仟捌佰元整;五、其它:1、如因原消防系统运行不正常,乙方仅负责消防系统检测与维修,其材料费用由甲方负责提供或另计。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消防工程的施工、竣工图纸和验收合格证(复印件),乙方应为甲方建立保修档案及保修证,保修证双方签字认可一式二份。3、乙方为甲方提供有关的消防技术指导、得到紧急抢修通知小时应到场。每月一次定期的消防工程维修保养,保证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转:另甲方每年需要举行消防演习时,乙方应及时安排人员到场及提供技术指导。4、在维保、维修消防系统如正常损坏需更换设备部件,甲方支付材料费,如人为损坏及变动,甲方则需支付材料费及人工费。5、合同签订后双方对消防工程进程交接,凡与消防规范严重冲突必须进行改造的,其费用应由甲方负责。6、乙方在消防保养合同期间,若消防部门检查时,乙方应给予必要技术与服务支持。7、本合同有效期壹年,年月日至年月日至,期满时双方无异此合同则顺延。如有未尽之处,双方协商解决。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消防工程维修合同范本(二)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订时间:年月日地点: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为了保障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签署本维护保养合同。第一条:合同对象工程名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喷淋冷却系统口泡沫灭火系统口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分隔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消防通讯设备□移动灭火系统□其它消防设施注:在选定对象的方框中打“J”,没有的打"气第二条:合同执行目标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规范,对合同范围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第三条: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提供合同范围内经公安消防机构认可的全部施工安装竣工图纸及所有消防设施的合法合格手续。2、承担因合同对象本身的质量问题或使用过程中产生价值元以上的维修费用以及元器件更换;3、负责消防设施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发现问题及立即通知乙方并为乙方执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4、对乙方指出的消防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作出批复。在此审批过程中由于甲方耽误时间过长,消防系统或器材不能正常运转和使用,导致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5、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乙方维修保养费。二、乙方责任:1、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对甲方提供的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因素除外)。2、对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除进行定期维修外,在接到甲方消防设施故障通知后应在小时内派人前往维修。3、定期向甲方和消防机构报告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承担维修保养过程中产生价值元以下的维修费用以及元器件更换费用。4、遵守和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定期共同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合同对象的运行并接受其监督。5、在保养过程中如遇到消防系统或器材维修费用超过元的,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对重大消防隐患及时书面报告甲方。6、对甲方消防设施故障通知及消防隐患、整改方案的批复及时组织实施,由于乙方耽误时间过长,消防系统或器材不能正常运转和使用,导致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第四条:合同执行期限本合同执行自年月日止。第五条:合同金额、付款方式本合同总金额:大写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