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咨询服务合同甲方(客户):乙方: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管理咨询事宜,双方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甲方聘请乙方就下列项目为甲方提供管理咨询服务:1、企业诊断咨询;2、企业发展战略咨询;3、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二、项目完成期限及收费1、以上单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为人民币4000.00元/次,于签约后一次性支付。2、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日壹周内开始实施咨询服务,并在壹年内完成所有的咨询服务。三、甲方乙方的基本义务(一)甲方的基本义务1、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资料。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3、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4、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及会计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规定相冲突。(二)乙方的基本义务1、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2、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3、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按时完成提交项目报告。4、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四、生效、违约处理及其他约定事项1、本合同在签约并成功付费后生效。2、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或由第三方调解,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持积极态度友好协商解决。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效力相同。甲方乙方代表受权人(签字):代表受权人(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