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施工合同XX镇人民政府下称发包人)与(下称承包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列》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公正、平等、自愿、诚信原则,双方就本合同段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协议书。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XX镇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配套工程2.工程地点:XX镇中心居委2组3.工程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约为2336m2,其中主要为新建仿古长廊1栋,长21.6m,宽度4.45m,面积96.12m2;新建配套服务建筑1栋(便民公厕、移民电商产品展示馆),总建筑面积为100.11m2;改造现状篮球场及羽毛球场各1个,采用硅PU塑胶铺装,面积合计为830.2m2;花岗岩铺装557m2、青沙石铺装331m2、小青砖铺装87m2;庭院灯10盏、草坪灯5盏、壁灯6盏、射树灯24盏、埋地灯40盏、球场灯4盏;香樟4株、刚竹387株、桂花10株;景观标语1处等,详细内容见项目清单及施工图。二、合同工期开工日期:下达的开工令日期为准合同工期:180日历天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工程质量按国家有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标准及重庆市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并一次性验收合格。四、合同价款1、承包人的中标总价约为人民币(大)壹佰肆拾伍万肆仟玖佰元整(含安全生产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完工后按实际验收据实结算,最终结算以审计单位审定金额为准。2、本工程应交纳的税费和保险费,以及施工用水、用电、安全设施、临时用地、承包人驻地建设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五、履约保证金1、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必须按抽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凭证,并按抽选招标文件规定的额度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0%),保证完全履行合同。2、承包人交纳的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在全部工程完成并检验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六、工程款支付1.本项目按完成投资的80%进度拨付进度款,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审计金额的97%,余3%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壹年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一次性退还。2.本项目所产生的相关费税,由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缴纳,否则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履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七、双方代表发包人委派为业主现场代表;承包人委派为项目经理、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除法定因素外不得变更。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文件均以其代表签字认可为准。八、安全生产及廉政建设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协议书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和《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及廉政合同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违约责任(一)发包人违约1、发包人未按期交付施工场地,由此延误承包人工期的责任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发包人未按期进行期中支付或最后支付,未付款不计利息。(二)承包人违约1、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否则发包人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责令承包人立即退场,已实施的工程不支付工程款。2、未经发包人书面批准的分包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立即终止其分包合同,已实施的分包工程不支付工程款,承包人为此须向发包人支付分包工程价款20%的违约金。3、承包人未按规定办理其装备及人员保险,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押证(复印件)施工,施工作业时必须每天在施工现场,发包人如发现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在施工作业时不在施工现场,每人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违约金500元,承包人无权变更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必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人次。工程发生严重安全事故或工程质量低劣,工程进度达不到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时,发包人有权撤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5、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交工,承包人须承担人民币地们元/天的违约金;承包人超过合同工期巫日历天仍未完工并将合格工程交付发包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责令承包人限期撤场,并由承包人另行赔偿发包人损失人民币迎四元。6、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