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浆外运合同甲方:上海万康机械施工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乙方:甲方在南京郑和国际广场项目桩基工程施工中需临时租赁乙方泥浆运输车辆及其操作人员,乙方具备本工程所需的泥浆运输车辆和操作人员输出能力。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本着互惠互利、相互合作的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严格遵照执行。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南京郑和国际广场项目桩基工程1.2、工程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原金盛百货)2、工期:2.1本工程工期约100天。2.2开工日期:2009年8月18日。2.3竣工日期:2009年11月28日。以上为总工期,具体施工作业节点工期按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进行。3、工程质量3.1乙方维护好泥浆池,确保泥浆池的使用质量,如因维护不当导致安全事故,乙方承担事故处理的一切费用、工程的恢复费用及因此造成后续工程延误费用。3.2乙方在施工作业现场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指定专人负责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检查。3.3为有效的控制工程质量,乙方必须随时接受甲方检查、检验、并提供必要的检查条件,对检查发现的质量隐患和问题,乙方在限期内返工或整改。3.4乙方进场泥浆车辆必须密闭完好,否则因泥浆车辆的质量问题导致泥浆污染场内及场外道路,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4、安全、文明施工4.1乙方应制定和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检查、现场设施、施工操作、环境设施的实施标准和措施,积极开展安全文明标准工地建设。4.2乙方必须对进驻施工现场的每名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未进行安全教育的严禁上岗作业。4.3乙方必须坚持安全生产,如在施工作业过程中所有造成工程质量事故、人身安全事故、工程延误,其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相关损失。4.3本工地按标准化现场要求,乙方做到文明施工、规范施工,保持场地整洁卫生。4.4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生产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4.5乙方所有人员在工地上必须文明施工,做好用水和泥浆排放工作,有破损的、接头不密封的水管和排浆管禁止使用。4.6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申请有关合法的环保施工规定,若发生违章,野蛮施工所发生的罚款等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4.7乙方必须做好工地上的安全防盗工作,所进材料、设备自行负责保管。4.8乙方自行配置劳保用品,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好相应的劳保用品上岗作业,以保证安全生产。5、甲方责任:5.1做好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工作,提供施工用电源、水源,乙方在甲方管理人员监督和要求下方可接电、接水,水、电费用由甲方支付。5.2提供工程施工中所需的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5.3委派现场技术人员,根据相关技术规范的标准要求,对乙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等进行监督检查,安排乙方的施工作业范围,乙方无条件接受,并负责完成。5.4开工前召集乙方施工人员召开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会,并做好交底记录。5.5甲方负责泥浆池开挖和砌筑。5.6甲方根据国家、政府及地方的文件和实际施工情况进行办理施工所的需证件、批件,及时办理工程设计变更手续并通知乙方。6、乙方责任6.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技术交底、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认真组织泥浆外运,确保按甲方总体进度要求完成任务。如实向甲方上报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如出现不规范施工的或隐瞒事实不上报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6.2乙方所进车辆设备、电器设备、电缆等需全部完好,并能满足本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的要求。负责对进场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能够正常施工。6.3乙方指派专人()专用车辆(车号:)负责现场泥浆排放工作,确保泥浆池不漫溢及不造成甲方桩机设备因泥浆池存满不能排浆而导致停工现象,否则每次罚款500元。6.4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及时组织满足机械作业所需的劳力、自购材料及设备。6.5乙方所使用的人员系乙方职工。所有工程项目的单价中均已包含了乙方及其员工施工期间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养老保险金等费用。是否向当地政府交纳,按照乙方员工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