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买卖合同逾期交货纠纷的裁判有关买卖合同逾期交货纠纷的裁判的文章由我细心为您整理,盼望这篇买卖合同逾期交货纠纷的裁判合同范本可以帮到大家。买卖合同逾期交货纠纷的裁判买卖合同逾期交货纠纷,是买受人认为出卖人逾期交货而提起诉讼,要求出卖人担当逾期交货违约责任的纠纷,由于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应当担当的主要义务,所以此种案件中的原告为买受人一方,被告则是出卖人一方。(一)买卖合同交货期限的确定交货期限是指出卖人在交货地点完成货物交付的日期;与之相对应,交货期间是指出卖人从某一期日到另一期日在交货地点完成货物交付的一段时间。其中期限应是指时间的计算,从某一点时间开头起计算,称为始期,迄至某一时点停止计算,称为终期,买卖合同的履行期限亦可以以此两种方式确定。而期间则是指某一期日到另一期日之间的一段时间,如某日至某日、某月至某月、某年至某年,或者从某日起若干日、从某日起若干星期、从某日起若第2页共7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干月、从某日起若干年等。买卖合同商定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的期间的,可采纳这些表达或者确定方式。期限与期间虽然都是特定的、不行分割的期日来表达,但是二者之间还是有差异的,期限为时间之计算,仅指其一端,或者为始期,或者为终期;而期间则是时间之经过,为始期与终期二者之间的时间段。简洁地讲,期限是一个时间点,而期间则是一段时间。买卖合同交货期限与交货期间的确定,对出卖人是否存在逾期交货行为具有打算意义,所以审理此类纠纷的关键即在于对买卖合同标的物交付期限及交付期间的确定。依据《合同法》第138条、第139条的规定,出卖人交货期限的确定应遵循如下规章:1.双方当事人商定交货期限的,出卖人应按商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2.双方当事人商定交货期间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货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3条第1款第(b)项的规定,假如合同规定有一段时间,或从合同可以确定一段时间,除非状况表明应由买方选定一个日期外,应在第3页共7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该段时间内任何时候交货。3.如当事人没有商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商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当事人仅商定开头交货,未商定何时终止交货的,视为商定的交货期间不明确;4.如当事人未商定交货期限,且不能协商全都,可以根据合同有关条款确定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根据合同有关条款确定应依诚恳信用原则进行合同解释,如依各国通例,在合同未商定交货期限的状况下,将双方商定的合同有效期解释为最终交货期限。5.如不能根据合同有关条款及交易习惯确定交货期限,则依《合同法》第62条第4项之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预备时间。因此,在买卖合同中,交付标的物的期限不明确时,出卖人可以随时交货,买受人可以随时要求交货,但应当给出卖人必要的预备时间。‘所谓必要的预备时间,是指在通常状况下,出卖人为交货所做预备工作的时间,主要包括标的物的装卸时间、等候第4页共7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运输的时间、运输在途时间等。6.依据《合同法》第140条的规定,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之所以作出这样的规定,目的在于便利买卖双方的交易,削减重复交付费用。在确定买卖合同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方面,还应当确定相关期限及期间的详细计算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计算的方法自然计算法。也就是以实际的时间为标准,依此方法计算,即一天为24小时、1周为7天、一月为30天、一年为365天,按此方法计算期限及期间。历法计算法。也就是指按日历所确定的日、星期、月以及年来进行计算的方法。如合同商定交付标的物的期间为一周的,则为星期一至星期日;商定交付期间为一个月的,则从该月的第一日至月末之日;商定一年为期间的,为1月1日至12月31日,历法计算方法不论月的大小、是否存在闰年,均以历法确定,计算方法简便。第5页共7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上述两种计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