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0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赠与人能否任意撤销赠与合同赠与合同(contractofgift),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以下是我为大家细心搜集和整理的赠与人能否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盼望大家喜爱!赠与人能否任意撤销赠与合同?当事人之间签订了赠与合同后,可能会存在因种种缘由不想赠与或赠与给他人后想要回赠与物的情形,那么,赠与合同在什么状况下可以撤销?撤销赠与合同要从赠与合同的性质、赠与合同的种类以及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享有撤销权学问来分析,下面就由法律快车我在本文具体介绍。一、赠与合同的性质所谓赠与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把自己的财产无偿赐予他方的意思表示,经他人接受而生效的协议。其中,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赐予他方的当事人成为赠与人,受领财产的一方当事人成为受赠人。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出名合同、不要式合同,均无争议。第2页共10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理论界争议较大的是: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目前占主流的观点认为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是指以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全都为充分成立条件的合同,即一旦缔约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全都即告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全都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仅有当事人的合意,合同尚不能成立,还必需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或其他给付,才能成立合同关系。实践中,大多数合同均为诺成合同,实践合同仅限于法律规定的少数合同,如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分,在于二者成立的要件不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全都时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除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和生效。赠与合同同其他合同一样,经过要约与承诺,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全都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故为诺成性合同。第3页共10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是当事人的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该义务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二、赠与合同的种类1、一般赠与合同。2、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的赠与合同。3、经过公正的赠与合同。有的赠与合同不仅以书面形式订立,而且还由公证机关进行了合法有效地的证明。三、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享有撤销权依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关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的规定,这就意味着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正的赠与合同之外的一般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第4页共10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撤销权的设定在于平衡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于赠与合同确定为诺成合同,则相应的加强了对受赠人的爱护和对赠与人的约束,又因赠与合同系无偿合同,假如对赠与人与受赠人赐予同等爱护,则会加重赠与人的负担。因此从利益衡量角度动身,给予赠与人相应的撤销权,以减轻赠与人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成立生效后,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任意地撤销赠与,具有单方的任意性。四、赠与物交付后,赠与人是否也可以任意地撤销合同?赠与物的交付标志着赠与合同予以履行,赠与物交付后,即表明赠与人履行了赠与义务,受赠人受领了赠与物,债务已经根据商定履行,双方之间的赠与权利义务随之终止。依据诚信原则和维护社会生活的稳定性的要求,赠与人不能反悔,无权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物。但由于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财物无偿赠与他人,赠与人具有善意性,为爱护该善意性和防止受赠人利用其特别的地位对赠与人的有关利益实施恶意的侵害。第5页共10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复制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峻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