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规范一、照护需求评估体系简介评估员通过对被评估老年人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精神状态、感知觉与沟通、社会参与此四项指标进行评估,得出老年人自理能力等级。在此基础上,评估员进一步评估老年人家庭实际情况(与家庭成员关系、支付能力、生活习惯等)、老人及家属意愿(养老场所的选择、个性化需求有无等),并结合服务提供方的实际情况做出照护需求的评估和服务提供建议,具体操作流程如图1所示:图1:AA市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内容创新内容1.提出养老服务形式的建议(机构、居家、社区)2.为细致化、人性化照护服务提供参考,进一步提升老人QOL。3.为社工及其它职种的介入、多职种配合提供参考。老人照护需求及服务建议评估员综合判断服务提供方实际情况老人、家属意愿老人家庭实际情况自理能力等级1.确定常规照护服务2.常规服务收费依据3.为补贴发放提供依据等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做出调整社会参与感知觉与沟通精神状态日常生活活动自理能力评估在初次评估中可完成,后续的照护需求可根据实际情况循序渐进地跟进评估(如机构的七日跟踪评估、居家服务的定期回访等)。二、评估分类和评估原则(一)评估的分类本规范将照护需求评估分为:首次评估:指对从未接受过照护需求评估的老年人进行的第一次评估。持续评估: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首次评估后,老年人健康状况突然出现明显变化,对首次评估结果有明显影响的,应对其进行持续评估;接受过首次评估的老年人其健康状况随年龄增长逐渐下滑,应定期对其进行持续评估。复核评估:首次评估或持续评估的过程或结果存在较大争议时,相关方可申请复核评估。(二)评估的原则评估人员进行评估时须遵循以下三个原则:独立性:评估人员应遵照规范规定的评估参数和事项进行评判。给出单项结论时不应相互作为参考因素。公正性:评估工作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不受非相关因素的影响。保密性:保护评估对象的个人隐私,未经评估对象或其法定监护人书面许可,不得对外披露评估对象个人及评估的相关信息。三、评估机构评估机构须依法设立,具有独立开展评估业务的场所、人员和资质。四、评估人员评估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与评估工作相适应的专业资质;(二)诚信记录良好,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三)符合其它相关要求。评估人员上岗前应通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按照评估工作流程,使用《AA市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表》开展评估工作。五、评估项目的说明及评估报告的书写(一)老年人基本信息本规范对被评估老年人的以下个人基本信息进行收集: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文化程度、证件号码、曾从事职业、婚姻状况、宗教信仰、户口类别、收入来源、住址、主要家庭成员;其次,对被评估老年人的以下医疗信息进行收集:就医地点、所患重大疾病(具体参见附件B中的“个人基本资料、重大疾病史”)。(二)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共设4个一级指标,包括日常生活活动、精神状态、感知觉与表1老年人能力评估指标沟通、社会参与。一级指标下设22个二级指标(见表1)。日常生活活动包括10个二级指标,精神状态包括3个二级指标,感知觉与沟通包括4个二级指标,社会参与包括5个二级指标(各项指标的评分标准参见附件C“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生活能力、工作能力、时间/空间定向、人物定向、社会交往能力社会参与意识水平、视力、听力、沟通交流感知觉与沟通认知功能、攻击行为、抑郁症状精神状态进食、洗澡、修饰、穿衣、大便控制、小便控制、如厕、床椅转移、平地行走、上下楼梯日常生活活动二级指标一级指标日常生活活动通过对10个二级指标的评定,将其得分相加得到总分,等级划分见表2。表2日常生活活动等级划分分级分级名称分级标准0能力完好总分为100分1轻度受损总分为65-95分2中度受损总分为45-60分3重度受损总分为≤40分精神状态通过对3个二级指标的评定,将其得分相加得到总分,等级划分见表3。表3精神状态等级划分分级分级名称分级标准0能力完好总分为0分1轻度受损总分为1分2中度受损总分为2-3分3重度受损总分为4-6分感知觉与沟通通过对4个二级指标的评定,等级划分见表4。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