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任务书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负责人:联系电话:依托单位:起止年限:海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制2018年3月填写说明一、本任务书系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立项的主要材料,项目依托单位和负责人应根据《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实事求是填写。二、本任务书一式3份,项目负责人、依托单位和省教育厅各留存一份。三、项目负责人及依托单位应根据任务书中的相关内容开展科研活动,不得随意变更。在出现特殊情况时,需作变更的,由项目负责人登录系统填写《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变更登记表》,经所在单位教务管理部门同意,报请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审核同意后,方可继续开展工作。一、主要研究内容(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二、项目的考核指标(包括:①主要技术指标:如专著、教材、论文、研究报告等;②项目实施中产生的慕课、精品视频公开课、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课件等;③其它相应的考核指标。考核指标要方便将来验收考核,技术指标要具体、有针对性,成果要量化,如果成果形式是论文的要详细写出论文的级别和篇数(避免使用“高水平”等模糊词汇),鼓励多出版高质量论文、著作等。鼓励成果形式丰富多样。三、项目负责人承诺本人负责组织实施本项目,严格执行《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接受省教育厅和学校教务处的中期检查和年度检查;保证按时完成任务,如果达不到预期目标,本人愿意承担全部责任。为保证教改顺利完成,本人对以下考核指标做出承诺:1、主持承担教改项目期间,按计划按质按量完成项目下达部门核定的各项预期成果;2、项目以论文形式结题的项目,其中一般项目至少有1篇为核心期刊论文,重点项目至少有2篇为核心期刊论文;3、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题的项目,其研究报告必须提交有关部门认定;4、如果项目中期检查、年度检查和结题验收达不到考核指标要求,教务处将上报项目下达部门,冻结本项目经费,项目终止,本人三年内不能申报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5、发表论文、出版著作等必须标注“海南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资助项目(项目编号***)”字样,如不标注不能作为本项目的成果。项目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四、项目年度计划内容及考核目标第一年度第二年度第三年度五、项目承担单位、合作单位任务分工、知识产权归属六、参加人员及分工序号姓名年龄职称专业工作单位分工七、项目的经费预算(万元)经费投入预算经费支出预算科目预算数科目金额省教育厅拨款(一)直接经费依托单位配套1.设备费其他(1)购置设备费(2)试制设备费(3)设备改造与租赁费2.材料费3.测试化验加工费4.燃料动力费5.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6.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7.劳务费8.专家咨询费9.其他支出(二)间接费用合计合计八、审核(一)学校教务管理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二)学校意见(盖章)年月日(三)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