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八闽红盾出击”--20XX年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及xx市局《贯彻落实八闽红盾出击――20XX年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专项执法行动的工作意见》精神,结合晋江实际,决定在全市工商系统开展“八闽红盾出击”20XX年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专项执法行动,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一、总体目标在全面强化竞争执法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晋江实际,根据不同的行业和领域每年确定年度工作重点,用三年时间分行业、分领域,对其中易发高发、影响面广、危害较大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有效遏制相关行业、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高发多发势头,使市场竞争秩序有明显改观。今年是集中整治的第一年,要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导向,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落实“宽进严管”部署,进一步树立“八闽红盾卫士”良好形象,进一步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打造公平高效、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二、组织领导为确保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专项执法行动抓出实效,经市局研究决定,成立“八闽红盾出击”――20XX年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叶荣聪副组长:黄永豪、刘奇斌、高万里、叶子清、蔡伟达、杨志勇成员:庄淮斌、李冬桂、施德才、尤江华、吴焕新、洪文志、王金川、丁永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行政执法科,负责日常工作及集中整治的统一协调和具体组织实施;市场科牵头开展整治汽车市场违法行为;12315投诉台加大对消费者申诉举报线索的梳理,积极查找案源;检查大队负责查办重大违法违章案件,并发挥网络监测技术优势,为专项整治提供情报和技术支持;第1页共7页执法科、办公室负责集中整治的宣传报道工作,在《晋江工商简讯》开设“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专刊”;其他相关业务科室对各自业务职责范围内工作进行指导、督促。三、整治重点以互联网领域、汽车及配件销售维修、家具建材装修装饰、公用企业等四个行业和领域为重点,集中整治社会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不正当竞争、消费侵权、假冒伪劣等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市局根据晋江实际情况,增加房地产行业为重点整治行业。各办案单位也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增加整治重点和内容,并做到突出重点、各有侧重、兼顾其他。(一)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网络商品交易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以下行为:1.网络商品经营者通过互联网销售仿冒假冒商品。2.网络商品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网站特有的域名、名称、标识,或使用与知名网站近似的域名、名称、标识,与他人知名网站相混淆,造成消费者误认。3.网络商品经营者擅自使用、伪造政府部门或者社会团体电子标识,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网络商品经营者通过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或在网页宣传中对商品的质量、性能、用途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网络商品经营者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进行虚假宣传;互联网企业之间进行的虚假宣传。4.网络商品经营者以交易达成后违背事实的恶意评价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等商业诋毁行为。5.网络商品经营者与交易平台工作人员之间给予和收受商业贿赂的行为。6.网络商品经营者在网络交易中以附奖附赠的方式推销质次价高的产品、最高奖额大于5000元(含以虚拟物品为奖品在网络市场约定金额超过法律法规允许的限额)的抽奖销售、欺骗性有奖销售。7.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商品经营者在开具发票,用户账号、密码及资金安全保护,用户隐私信息保护,退换货规则,消费纠纷处理,合同条款解释权等方面利用格式合同条款免除或部第2页共7页分免除自身责任、扩大自身权利、加重合同相对方责任或排除合同相对方权利等合同违法行为。8.利用互联网从事“傍名牌”侵权行为。9.利用互联网从事销售“伪基站”、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违法行为。10.互联网领域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二)汽车及配件销售、维修行业不正当竞争及其他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汽车集中交易市场(含二手车交易市场),汽车品牌销售企业及其分支机构(4s店),汽车维修装饰装潢等服务的经营者,汽车市场各类中介机构的下列行为:1.销售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