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认定一次性告知书附件1:工龄认定一次性告知书一、非公组织从业期间工龄认定提供材料:1.原从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工商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2.劳动合同;3.本人档案中的个人工作简历复印件;4.分配工作的行政介绍信复印件;5.合同期内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市社保中心开具);6.在非公组织从业时(一年以上)的“财务帐中工资册”复印件,到非公从业的当月、每年上半年及下半年及离开单位当月各一张;7.在非公组织从业期间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新招收单位或当场派出所出具);8.本人要求计算连续工龄的申请。二、临时工工龄的认定(指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提供材料:1.劳动合同;2.本人档案中的个人工作简历复印件;3.新参加工作的行政介绍信复印件;4.合同期内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市社保中心开具);5.从事临时工工作的“账务帐中工资册”复印件,做临时工的当月、每年上半年及下半年以及从事临时工最后一月各一张;6.从事临时工时间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新招收单位或当地派出所出具);7.本人要求计算连续工龄的申请。三、研究生工龄的认定提供材料:1.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2.研究生学位证书复印件;3.分配工作的行政介绍信;第1页共2页4.本人档案中的个人简历复印件;5.本人要求计算连续工龄的申请。备注。复印件必须盖审核章;材料提供不齐者,无法办理工龄认定手续。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