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乡党委、乡人民政府、村(社)党支部、村(社)委员会及乡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职工积极参与、社会支持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省安全生产条例》、《XX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是指乡党委、乡人民政府、村(社)党支部、村(社)委员会对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负有领导责任,其班子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下简称“三个必须”)的原则,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本办法所称“一岗双责”,是指乡党委、乡人民政府、村(社)党支部、委员会及乡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三个必1须”的原则,对所在岗位既履行业务工作职责,又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本办法所称“齐抓共管”,是指乡党委、乡人民政府、村(社)党支部、委员会及乡各部门等有关方面应当共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综合监管责任、乡镇(街道)属地监管责任和企第1页共4页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职工积极参与、行业严格自律、社会支持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乡党委、乡人民政府、村(社)党支部、委员会班子成员及乡各部门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第二章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第四条村(社)党支部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是:(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二)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工作。(三)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党支部、委员会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认真组织实施。(四)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作为党支部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党的思想宣传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2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第五条乡、村(社)两级党委(支部)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第六条村(社)委员会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是:(一)认真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及同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二)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本辖区安全生产重要工作。(三)督促、支持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四)组织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时第2页共4页消除事故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第七条乡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确保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安全生产;要将安全事故、标准化建设情况作为对企业资金支持和企业评级的必要条件进行审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加强对本级政府有3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政府组成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同时参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调查,负责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中有关行政责任追究工作,监督检查事故行业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机制第八条完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制。党支部要确定一名班子成员联系安全生产工作。乡、村(社)安委会主任由政府(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