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计划为了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意识,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效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为全市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24号令)和《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年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计划: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桂政发〔20XX〕47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XX〕40号)等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安全生产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按照权责一致、量力而行、重点突出、统筹兼顾的原则,以“治大隐患、防大事故、降事故量”为中心,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行政执法,强化事故预防工作,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二、工作目标现场执法检查计划执行率100%,重点监管企业和重大危险源执法检查率100%,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复查率100%,违法行为举报核查率达100%,署名举报答复率达100%。行政许可依法依规办理,按期办结率100%。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规范,档案齐全。全年安全生产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无因《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情形导致的败诉案例。第1页共4页三、执法检查方式和执法检查内容(一)执法检查方式根据监管工作需要,现场执法检查的方式分为:1.综合执法检查。是指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综合性检查。2.专项执法检查。是指为解决某一阶段性突出安全问题,在一定时间内针对某一安全生产管理专项工作情况开展的专项检查。(二)执法检查内容1.综合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内容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检查内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2.专项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内容按专项执法检查方案确定的内容执行。四、现场执法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频次(一)现场执法检查监管对象本XX县区范围内的以下企业:1.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2.市直管企业。3.其他需要市级安监部门重点监管的企事业单位。具体由各业务科室在制定现场执法检查方案、专项执法检查计划、抽查执法检查计划或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中确定。(二)执法检查监管对象等级的划分按照监管对象的性质、规模、安全生产管理难度、危险程度等,将现场执法检查监管对象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等三个等级。1.一级监管对象涉及氯化、合成氨等高温高压、有毒有害,工艺危险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a、b级产品及引火线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当年市级重点督促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单位。第2页共4页2.二级监管对象年产矿石量1万吨及以上的地下开采非煤矿山;设计总库容100万m3及以上的尾矿库;除一级监管对象以外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3.三级监管对象露天矿山企业(采石场);年产矿石量1万吨以下的地下开采非煤矿山;设计总库容小于100万m3的尾矿库;加油站;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一般危险化学品储存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企业;其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执法检查频次1.一级监管对象,每年组织执法检查至少1次。2.二级监管对象,每年综合执法检查或专项执法检查至少1次,检查率50%以上。3.三级监管对象,每年采取综合执法检查或专项执法检查方式抽查的数量不少于5-10%。行政许可的现场核查、责令改正后的整改复查列入现场执法检查频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