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要点一、注册资本(一)注册资本应以企业现具有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标明的注册资金数量认定;(二)新成立企业注册资金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标明的注册资金数量认定;(三)建筑设计事务所要求按照合伙企业法成立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无注册资本,要求的资金数量按事务所书面合伙协议确定的资金数量认定。二、人员考核(一)考核内容:1、除建筑工程、专项资质外的工程设计行业资质:(1)考核主要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及个人完成业绩:考核要点。以企业资质申请附件资料中提供的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命文件、完成业绩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标准见资质分级标准中关于单位技术负责人的要求。(2)考核主导工艺人员资格及个人完成业绩:考核要点。人员以企业资质申请表二表所列人员为准,考核资质申请附件中对应提供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及个人完成业绩。职称要求为非返聘高级工程师,业绩是主持过与所申请资质对应的2项相应规模的项目。具体标准见资质分级标准中关于主导工艺人员的要求。(3)考核注册执业人员资格:考核要点。人员以申请表三表所列人员为准,考核资质申请附件材料中对应提供的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执业印章、身份证复印件。注册人员不考核个人业绩。(4)考核土建公用专业人员资格及个人完成业绩:考核要点。人员以企业资质申请表四表所列人员为准,考核资质申请附件中对应提供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及个人完成业绩。职称要求为非返聘高级工程师,业绩为主持或参加过与所申请资质对应的2项相应规模的项目。(5)考核企业技术骨干人员总数:第1页共7页考核要点:首先考核对应资质申请表五表所列人员的职称证、身份证、毕业证,然后核算经考核认定的申请表二表、三表、四表、五表人员非重复人员总数。“技术骨干人员”包括:a、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工程师(结构)和在国家实行其他专业注册工程师制度后的注册工程师;b、注册造价师;c、取得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d、从事工程设计实践10年以上并取得中级职称的技术人员。2、建筑工程、专项设计资质:(1)资质分级标准中有技术负责人(主持人)要求的,按标准要求的条件考核。有些标准没有要求,则不考核此项内容。考核要点。企业资质申请附件资料中提供的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命文件、完成业绩。(2)考核注册执业人员:考核要点。人员以申请表中三表所列人员为准,考核资质申请附件材料中对应提供的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执业印章、身份证复印件。(3)考核技术骨干人员:考核要点。考核资质申请表中申报技术骨干人员对应的附件中的职称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及个人业绩。个人业绩要求参加过与所申请资质对应规模的项目。如标准中没有规定技术骨干完成个人业绩的数量的,则按照要求2项认定。注意。在考核技术骨干时,应将符合专业要求的一级注册执业人员计算在内。二级注册执业人员除非标准另有规定,一般不一定是技术骨干。应考核其技术职称和工作实践,如符合要求,可以认定为技术骨干。如考核建筑专业技术骨干,应考核申请表中技术骨干人员,同时将一级注册建筑师计算在内,并将符合10年以上设计实践的工程师要求的二级注册建筑师计算在内。3、工程勘察资质。在实施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制度前,考核技术骨干。在实施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制度后,考察注册岩土工程师及技术骨干。(二)人员考核中应注意的问题第2页共7页1、注册执业人员认定(1)注册执业人员印章是否齐全,对照注册期证章是否有效,且执业印章前六位是否与该企业资质证书的前六位一致。如执业印章前六位与企业资质证书的前六位不一致,或已超过注册期,其执业资格应不予认可。(2)企业首次申请资质,如提供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执业资格注册管理部门盖章的注册变更表,可以按照该企业注册执业人员先予以认定。(3)已有资质企业申请资质,如提供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出具的正在办理转注册证明材料的,可以按照该企业注册执业人员先予以认定。并在审查意见中注明“正在办理xxx转注册手续”。(4)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申报材料中提供合伙人协议及原单位拟解聘协议的,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