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航集团与宝钢股份2024年度货物运输长期服务合同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长航集团1.2宝钢股份1.32024年度1.4货物运输1.5长期服务合同第二条货物运输服务内容2.1货物种类2.2运输路线2.3运输时间2.4运输方式第三条服务质量与标准3.1运输安全3.2货物损耗率3.3准时交付率3.4服务满意度第四条合同期限4.1起始日期4.2终止日期第五条价格与支付5.1运输费用5.2价格调整机制5.3支付方式5.4支付时间第六条违约责任6.1长航集团的违约行为6.2宝钢股份的违约行为6.3违约责任的具体规定第七条争议解决7.1协商解决7.2调解解决7.3仲裁解决7.4法律适用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8.1合同变更的条件8.2合同终止的条件第九条保密条款9.1保密信息的范围9.2保密义务的期限9.3违反保密条款的后果第十条不可抗力10.1不可抗力的定义10.2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11.1合同的生效条件11.2合同的变更程序11.3合同的解除条件第十二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2.1长航集团的权利与义务12.2宝钢股份的权利与义务第十三条检查与监督13.1检查与监督的方式13.2检查与监督的频率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附加条款14.2附录14.3修订历史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长航集团:指中国长航(集团)总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水上运输业务的企业,具备相应的运输资质和能力。1.2宝钢股份:指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钢铁生产的企业,需要进行货物运输服务。1.32024年度:本合同所述的2024年度,指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时间段。1.4货物运输:指长航集团根据宝钢股份的要求,将货物从指定地点运输至指定地点的行为。1.5长期服务合同:指本合同双方约定的,长航集团为宝钢股份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的合同。第二条货物运输服务内容2.1货物种类:长航集团应根据宝钢股份的要求,运输包括但不限于钢铁、原材料、辅料等货物。2.2运输路线:长航集团应根据宝钢股份的要求,选择合适的运输路线,将货物从起运地运输至目的地。2.3运输时间:长航集团应根据宝钢股份的要求,保证货物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运输。2.4运输方式:长航集团应根据宝钢股份的要求,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包括内河运输、沿海运输等。第三条服务质量与标准3.1运输安全:长航集团应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安全无损,避免发生火灾、爆炸、泄漏等安全事故。3.2货物损耗率:长航集团应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损耗率不超过宝钢股份容忍的范围。3.3准时交付率:长航集团应保证货物在约定时间内的准时交付率不低于98%。3.4服务满意度:长航集团应保证服务过程中,宝钢股份的满意度不低于95%。第四条合同期限4.1起始日期:本合同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4.2终止日期:本合同至2024年12月31日止。第五条价格与支付5.1运输费用:长航集团应根据实际运输情况,向宝钢股份收取相应的运输费用。5.2价格调整机制:如遇市场行情变化,双方可协商调整运输费用。5.3支付方式:宝钢股份应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向长航集团支付运输费用。5.4支付时间:宝钢股份应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并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运输费用。第六条违约责任6.1长航集团的违约行为:如长航集团未能按照约定时间、路线、货物种类等要求完成货物运输,应向宝钢股份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货物运输费用的20%。6.2宝钢股份的违约行为:如宝钢股份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向长航集团支付运输费用,应向长航集团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应付款项的日千分之五。6.3违约责任的具体规定: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违约,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8.1合同变更的条件: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特殊情况或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内容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经双方盖章生效。8.2合同终止的条件:合同履行完毕,或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或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合同终止后,长航集团应按照宝钢股份的要求,完成剩余货物的运输。第九条保密条款9.1保密信息的范围:本合同签订过程中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交换的各类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运营数据等。9.2保密义务的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终止或履行完毕之日止。9.3违反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