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官员收入申报制度改为财产公示制度的建议当前在我国社会一些主要领域,领导干部的腐败问题仍然相当严重, 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已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社会现象。据报道,5 年来仅各级纪委立案查处的就达 80 多万人,给予党纪处分的高达 50 多万人,而实际存在的腐败行为要比已查出的数量大得多。腐败的问题,已成为全国上下千夫所指、万民所恨的社会毒瘤,严重地削弱了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和人民群众对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遏止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聚敛财宝,恢复人民对党的信任和对社会的信心,是关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应引起全党全民的充分重视。为什么党政官员收入和财产申报了 12 年而成效甚微,甚至出现边申报边贪污,边贪污边提拔的怪现象呢?关键在于申报制度的本身仅仅是组织监督或机关内部监督,而恰恰是最——有力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或称舆论的监督在这个最需要监督的节骨眼上出现了缺位!在现行申报制度中,其申报内容是对公众保密的,对其申报内容的审查监督仅仅是上级机关少数领导,而不是人民群众的监督,即使上级机关领导真的铁面无私、火眼金睛,但他对情况的了解总是有限的,因此其监督就存在着严重的局限性,更何况其中不可避开“的老上级老同事的人情关系呢?这就使申报制度陷入了人民群众所说的 自己人监督自己”人 的怪圈,几近形同虚设,其成效事倍功半是必定的。要想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现状,必须引入人民群众的监督机制。世界各国的经验证明,世界上最有力、最彻底的监督是人民群众的监督,而我国的宪法也给予人民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权,要想保证群众的监督权,首先必须保证人民的知情权,而知情就必须开放媒体,将领导干部申报的财产公示于众,才能保证群众的监督。我们党是工人阶级先锋队,党的一贯方针的是信任群众,依靠群众,放手发动群众。我党一贯“”“”认为 群众是真正的英雄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实际上个人财产隐蔽得再好,也逃不脱千千万万群众无孔不入的眼光。如某官员有三处住房仅公示为两处,他的第三处住房邻居很容易对其揭发举报,而官员慑于群众的明察而不敢轻易以身试法、谎报瞒报。既然如此,把对领导干部的私人财产监督权下放给广阔人民群众应是一种最彻底的反腐措施,这就是领导干部公示财产或公开申报财产。官员财产的公开申报制度起源于 230 年前的瑞典王国,1883 年英国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官员公开申报财产的法律,并为世界上所有追求廉政的国家所效仿。目前已有包括我国香港、台湾、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