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半年工作成效(一)、狠抓存量建设用地转让及变更利用管理,组织申报了高河刀剪厂等 8 宗土地的用地手续,开展土地利用验收登记 35 宗,确保了土地利用的现势性。(二)、加强农民建房用地管理,组织申报并报市局批准 37 户个人建房用地,面积 4440平方米,征收农民建房耕地开垦费 4.6 万元。(五)、加强矿政管理,督促境内三家采矿权人完成了采矿权的年检和矿区界址埋设工作,收取采矿权价款、矿山治理备用金等 7.2 万元。同时,建立了地质灾害预防方案和汛情、险情值班制度,落实地质灾害分级管理责任制。(六)、超额完成市局下达的经济收入任务,上半年完成经济收入 25 万元。二、工作措施(二)强化基本农田保护措施,完善保护制度。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配合镇政府完成了 33 个行政村的基本农田保护及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状的签订工作,进一步落实了保护责任。“” “”(三)落实 四个严禁 和 两个必须 ,法律规范个人建房用地管理。年初开展工作以来,“”各巡查组一是落实 四个严禁 ,即严禁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非法出售集体土地,严禁单位和个人非法购置农村集体土地建房,严禁借用农民名义申请使用集体土地建房,严禁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参加非法交易土地和违法违规建房活动。二是做“”到 两个必须 ,即申请建房者必须具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的条件,必须符合城镇规划要求,严禁以罚代管,以罚代批。“”(五)、进一步法律规范了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制度。根据 主次分明 的原则,将镇规划区、省、县级公路两侧设为一级巡查区,每天巡查一次;矿山企业、主要乡村公路两侧及基本农田保护区设为二级巡查区,每周巡查一次;村庄周围及一般农田保护区设为三级巡查区,每十天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日志。对发现有正在实施违法用地行为的位置要重点监控,及时掌握用地动态,实行相关处置措施,及时制止,有效地预防和避开了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减低了土地违法案件的发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