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本中心紧紧围绕 依法采购、优质服务、法律规范操作、廉洁高效 的服“”“务宗旨和 重法律规范、重服务、重效率 的工作思路,根据 法律规范采购行为,提高政”府财政资金效益,促进廉政建设 的目标要求,圆满地完成了各项采购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法律规范管理,在制度建设上求创新。一是法律规范制度的建设管理。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不断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机制,法律规范程序,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共制定出台 3 项制度:《浠水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对政府采购过程中,法律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行为和提高执行效率具有指导意义。《浠水县公务用车维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有针对性地对政府公务用车的维修操作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对提高政府采购中的供应商服务质量和法律责任起到促进作用。鉴于协议定点供货不同行业的范围和标准作了调整,新修订了《浠水县政府采购定点采购证管理办法》,进一步法律规范政府采购定点采购行为,方便单位日常采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益和效率。三是法律规范国有资产的管理。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现状,严格实行更换车辆报告制度,对单位更换的旧车辆和其它处置的固定资产及时函告国有资产管理局,处置拍卖的国有资产资金上缴国库,对新购车辆实行台帐跟踪管理。防范国有资产和资金的流失,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二)拓展领域,在规模范围上求突破。二是拓展工程建设采购领域。随着县域经济的不断进展和财政支出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县近年来政府投资的工程增长较快,政府投入资金很大,但根据年初县治工办对我县工程建设专项治理检查情况发现,有大部分政府财政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没有进行政府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凡是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工程项目必须纳入政府集中采购,政府采购办根据有关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的会议精神,加强对水利、交通、城建等系统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履行政府采购职能。(三)强化监督,在执行上求突破二是强化采购单位的监督。近期,政府采购办组织对我县 30 家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中发现,大多数采购单位的政府采购执行情况有明显的好转,大宗商品和大项目建设基本通过了政府采购,对部分检查中的问题当场作出了纠正,并就零星采购等普遍突出性问题作出具体分析,对改进和完善我们的采购工作提出了要求和方向。三是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