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体现党组织对广阔共产党员的关怀,拟在建党 89 周年这个特别日子到来之际,在全市组织开展我市慰问党员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一、慰问对象和范围“”今年 七一 慰问对象为: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各县区、各单位的慰问面要达党员总数的1%以上。二、慰问对象的确定由我部根据党员人数及平常掌握的困难程度,把慰问对象的名额及款额分配给各县(区)委、市直党委(工委)。各县(区)委、市直党委(工委)根据条件确定慰问对象,并将慰问对象名册上报我部。三、慰问方式2、各县(区)委、市直各党委(工委)具体负责实施慰问工作,要选择一些慰问对象,由党委(工委)领导上门慰问。其他慰问对象由所在单位党组织领导代表上级党委和市委上门慰问,传达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关怀。四、工作要求1“”、各县(区)委、市直各党委(工委)要高度重视,仔细做好今年 七一 慰问党员工作。要做好调查讨论,仔细讨论制定慰问方案,尽量扩大慰问面,精心组织慰问活动。同时要根据条件严格审核,确定慰问对象。2、要及时开展慰问活动。7 月 1 日前,各单位要将慰问款送到慰问对象手中。7 月 10 日前各县(区)委、市直各党委(工委)要将慰问情况书面报送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