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志愿者服务中心办公室使用管理条例学志中心〔2024〕10 号为维护学生志愿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办公室 的正常办公秩序,制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树立办公室的良好形象,特制定办公室使用管理条例。第一条 中心全体成员需要使用办公室时,须提前预约。第二条 办公室内严禁吸烟、嬉戏打闹、大声喧哗。第三条 使用办公室者应爱护办公室里所有的物资。第四条 在使用办公室时,使用部门、分队须保持该室内的干净卫生,使用后须打扫办公室卫生,保证办公室的干净;办公室内的物资不得私自动用,办公室内的物品更不得擅自带走,如物品有缺失或损坏,将追究相应责任人。第五条 中心全体成员应本着节约原则使用办公耗材。第六条 本办公室管理权归学生志愿者服务中心行政管理部所有。行政管理部负责人持有办公室的钥匙,钥匙如若丢失,追究相应负责人。第七条 学生志愿者服务中心各成员如需使用该办公室,须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到办公室门前查看办公室使用登记表(详见附表),并及时通知行政管理部相关人员,方可预约使用。第八条 中心全体成员都有义务严格遵守本条例,积极维护办公室的正常办公秩序。各部门部长或分队队长须告知干事以上条例,如有干事严重违反,追究其部长或队长责任。第九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其修改、变更、解释权归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学生志愿者服务中心行政管理部所有。共青团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委员会学生志愿者服务中心 二一〇五年六月一日附表:办公室使用登记表使用日期使用时间段使用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人数使用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