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发展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的产权管理,根据公司对资产“管好、盘活”的要求,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实现资产合理配置,从而提高公司整体实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管理范围:公司全部经营性资产。包括: 1、公司直接拥有的经营性资产;2、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参股、联营、合资合作公司等投资形成的经营性资产; 3、其它公司资产。 第三条资产管理以产权管理为基础,维护公司作为资产所有者的资产收益权和资产处置权等合法权益。公司资产管理机构设在投资管理部(简称投资部)。第二章 资产基础管理 第四条资产基础性管理内容:产权登记;资产清核;文档权证管理;资产统计报告。 第五条产权登记:公司实行资产登记制度。凡公司企业必须向公司投资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经核准后领取《资产确认证书》。 第六条凡通过兼并、收购的企业由项目主办单位在企业所在地产权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资产转移手续。并按本办法第五条办理产权登记。 第七条企业重组或产权变更后在相关法律文件生效之日起 15 日内重新办理产权登记。 第八条资产清核:为确保公司全面掌握资产的真实状况,投资管理部要定期或按要求组织资产的清查与核实,必要时要组织相应的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使用情况调查,资产使用企业和单位应派专人负责配合公司的资产清核,提供企业资产使用的真实情况。对于重要的资产清核过程,公司各部门分别派相关人员参加,以工作小组形式进行。 第九条由于兼并、收购、重组、投资等方式涉及到的资产接收,由项目主办单位提出资产接收方案,报投资部审批后方可实施。公司投资部、财务部必须派员参加资产接收。 第十条文档权证管理,公司实行资产文档、权证统一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资产形成或取得过程中所有重要文档,包括项目建议书、调研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运作方案、意向书、合同、协议、资产评估报告、验资报告、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及其相关资料等涉及资产的文件正本由投资管理部统一归档保存。上述文件自签字或批准之日起十日交投资部办理存档手续,外埠公司可延长十五日办理。 第十二条资产权证是资产所有者的凭证,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产权证书、资产转移证。为保证资产权证的合法性、一致性,公司资产的权证正本由投资部统一归档保存,各企业需要时可在投资部办理相关手续。 1、权证办理:对公司通过投资、并购等依法取得的新资产的权证,原则上由主办项目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