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制度目的是为了加强车辆的统一管理,安全管理以及有效营运,特制定本制度。一、车辆调度管理规定:(一)目的:充分利用现有车辆资源,提高车辆运行效率,加强车辆调度管理,更好地服务用车单位;(二)适用范围:(1) 公司各部门,公干(重要之急事且距离较远)外出借调车之用;(2)公司范围内组织,活动时公用;(3) 总经理特批事项之用;(三)车辆使用及调度规则:(1) 用车部门请提前一天提出申请,临时性、紧急性事件除外),并填写《派车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后送行政部排配;(2)车辆调度原则上以《派车单》送达之先后顺序及办理事务轻重缓急之程度安排车辆;(3)车辆经调派外出后,用车人员务必掌握好用车时间及办事效率,原则上不得超时用车,若因特殊情况需延时用车,须提前与行政部联络,并经许可后才能继续用车。否则司机有权按预计时间返回公司;(4)车辆外出驾驶人员必须按法律规定之行车条文行驶,并按规定停放车辆,用车人员不得指使司机超速行车,违章超车,随意停放,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由司机及用车人员自行承担;(5)车辆使用完毕,用车人员请于行车日志上签署,并确认用车时间、里程数及所花费用(停车费、过路费)以作费用分摊依据;(6)每天 17:00 以后用车,请于当日中午 12:00 前递交《派车单》,星期天需要用车的部门请于周六上午 11:30 前递交《派车单》,以便合理安排司机(特殊情况除外);(7)特殊情况用车(员工急病、工作抢救、报警等非常事故),可先行通知司机出车,再由保安或相关人中报行政部;二、司机管理规定:(1) 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规则,并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一由财务部负责保管,司机行驶必带的相关证件,由专任司机负责保管;(2) 司机应按公司行政部签发的《派车单》执行公务,凡无派车单或既无派车单又未经公司领导同意擅自出车的,对司机罚款 50 元。如途中调遣用车的须经行政部批准执行,回后补办派车单;(3) 专任司机是安全责任的具体责任人,出车前(后)司机都要例行检查车辆刹在制动装置和方向操纵装置等主要机件,并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要立即检修或加补,坚决杜绝带故障出车的现象;(4) 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和维护,每周六用半天时间对自已所开车辆进行检测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5) 司机对自己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