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个体商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随着经济进展步伐加快,个体经济如雨后春笋进展迅猛。个体商店、饮食店、修理铺、娱乐场所,遍布在人民生活的每个角落。而个体店铺存在着线长、点多、面广、分布散乱等特点,个体从业人员普遍存在着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只顾眼前利益,忽视消防防范意识,导致留下诸多火灾隐患。这一类场所一旦发生火灾,没有消防应急措施,束手无策,将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一、个体商铺的火灾危险性: (一)建筑物防火安全条件差 个体店铺规模较小,较多是在原有居民住宅内改造,有的是在长年失修的三级建筑结构中,有的店铺居在民楼中,更有的在居民区之中,一旦失火店铺将殃及四邻。电气线路乱接乱拉,线路老化,且大多数店铺仅有一个出口,门窗大都采纳防盗门、防盗窗,一旦发生火灾,疏散困难,后果不堪设想。 (二)用电量大,明火点多 个体店铺因建筑条件差,冬季大量使用火炉、电炉取暖。安装大量的照明、装饰灯具,店铺内使用电饭煲、电火锅、电烧烤、电气焊、电熨斗、电烙铁、电炉等设施,增加了用电量,而相当一部分店铺擅自私拉乱接电线,甚至违章用电,如电气线路长期超载负荷或用火、用电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造成不安全火灾隐患。 (三)易燃、可燃物多 大多个体店铺由于经营空间小,物品集中,“以店带库”、“店家不分”现象普遍存在,更有甚者,有的店铺内还是经营人员的居住场地,形成点型的“二合一、三合一”场所,而且其中大部分物品是可燃物,还有一些如摩丝、者喱水、指甲油、气雾杀虫剂、酒精等有机溶剂,以及丁烷气、火柴、赛璐珞制品等,均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 (四)人员复杂,经营者消防安全意识差 个体店铺的营业时间比较灵活,人流量始终都比较多,来往顾客不经意遗留火种的现象时有发生,如业主不注意检查、清理,很容极易引发火灾。而一些个体业主,包括招聘的营业员,来自社会的各个方面,有农村富余人员,有社会闲散、待业人员,也有离、退休年老及伤残体弱人员。这些人中大多数消防意识淡薄,对消防规章管理制度不熟悉,缺乏防火知识,消防技能差,麻痹大意思想严重,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 二、应实行的几点措施: (一)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街道、居委会的监督作用。 公安派出所应从加强辖区常住、暂住人口管理入手,摸清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对其进行必要的教育、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为居民群众制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