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动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我国推动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在法治建设的进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将开启法治中国建设的新起点。 全会明确了全面推动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这就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化推动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动依法治国的领导”。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必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实现良法之治的基础。因此,在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进程中,必须切实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理念,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于每一部法律法规制定的全过程,使立法充分反映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要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加立法的途径和方式,不断拓宽民主立法的渠道,使立法准确反映改革和经济社会进展要求,更好协调利益关系、调节社会关系、法律规范社会行为。要通过立法切实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让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成为全社会奉行的基本准则。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必须坚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是对依法治国的深化,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xx 总书记指出:“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要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执法者必须忠于法律,既不能以权压法、以身试法,也不能法外开恩、徇情枉法。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法律规范进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的进程。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必须坚持公正司法。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生命和灵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司法工作的基本目标,也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必定要求。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必须改革司法管理体制,严格法律规范司法行为,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