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证矿山安全评价质量我们一致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的自身管理:首先,应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安全评价工作中,法律法规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伴随安全评价工作的不断开展,国家会针对不同行业或不同地方发布各种形式的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信息。我们应了解国家最新发布的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信息,并及时对安全评价人员进行宣传,使评价人员不断提高应用法律法规的水平。其次,应加强对安全评价报告的内部审查。某些评价机构所出评价报告质量之所以不高,除了评价人员自身责任心不强或评价水平较低外,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忽视了对安全评价报告的审查。第三,应建立健全安全评价管理体系,也就是要学习各种安全评价方法,完善各种安全评价方法;建立安全评价资料及报告的登记、留底存档制度;建立安全评价报告内审制度、评价人员业绩档案、跟踪服务程序和质量申述及质量事故处理程序等。安全评价作为现代安全生产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需要在评价工作的实践中不断深化、完善。我国现行的一些评价分析方法主要是以定性分析为主。定性评价方法在评价过程当中有一定的局限性,不能准确地预测事故的风险。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新的评价分析方法的讨论、开发及应及,必将对整个安全评价的进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因此,切实需要讨论并开发科学的、先进的评价分析方法和手段,提高安全评价工作的科学含量,推动我国的安全评价工作逐步走向深化,更准确地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 为了使安全评价报告的水平不断提高,使其对企业具备指导性,有必要进行安全评价方法的讨论并将一些更为先进的方法应用到安全评价中去,为安全评价的可行性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经济活动均具备风险性,由于安全评价的特别性(评价对象均为高危行业的企业),所以其更具备风险性。正因为具备风险性,假如对其把握不准,很有可能影响安全评价质量。 矿山安全评价存在的主要风险有:1、评价报告与现场情况严重不符,评价结论失真,成为“虚假证明”,使评价人员和机构被追究法律责任。2、安全评价过程失控,对重大危险源辨识不清或遗漏,成为不合格报告,给客户造成损失,使评价人员和机构被投诉、起诉;3、评价机构或评价人员受外界因素干扰,做出不真实、不符合实际的评价结论,被追究法律责任。 规避风险就是要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范围以内,合理、灵活地运用法律规范及标准,提高规避风险的能力。 为了抵御风险,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