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车维修安全操作规定1. 天车工必须持证上岗。2. 天车工上岗之前必须保证充足的睡眠和休息,上车后精力集中,严格遵守各项操作章程。3. 天车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了解天车构造及各部件配件构造与用途以及一切电器装置等,熟悉了解与地面人员联系的信号方法并懂得发生火灾的紧急处置方法.4. 操作前应详细检查车辆情况是否安全可靠。必须保证天车上所有部件及电器设备保险装置、防护装置常常处于完好状态。5. 先鸣铃,后合闸,大、小车移动或行走时必须鸣铃。6. 天车操作要垂直起吊,稳起稳落,严禁歪拉斜吊,重物离地面10cm 左右时,暂停起吊,检查卷扬抱闸确认安全之后,方可起吊。7. 天车工上车顶检查、检测修理时,必须将控制器把手放在“停止”位置上并将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8. 高炉出铁时,原则上禁用天车。一般工作物的吊起高度必须高于前方障碍物 0.5m 以上,最高不准高于 1m,吊物严禁从人头上经过。9. 天车吊重时的起勾、落勾与行车如有专人指挥时,如按信号执行发生危险事故可能时,天车工可以不听从其所指挥的信号,并提出或以免坠物伤人。10. 天车走台、端梁、操作室栏杆上,不准悬挂杂物以免坠物伤人。11. 天车工必须做到十不吊。(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2)物件捆绑不牢固,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3)无人哨子指挥或信号不明不吊。(4)吊物上有人或有活动物件不吊。(5)安全装置、机械设备有异响或有故障不吊。(6)不明重量的物体、被压(挂)住的物体、埋在地下的物体或地面冻结的物体不吊。(7)歪拉斜挂不吊。(8)氧气瓶、乙炔瓶等具备爆炸性物品无安全措施不吊。(9)钢、铁水装的过满,未打固定卡子不吊。(10)带尖锐棱角的物体未垫好不吊。12. 天车工在吊运重量接近于该部天车规定载重量或吊运较精密设备和备件时,必须缓慢行驶。13. 工作中遇有设备发生故障或临时停电时,必须立即落勾,将工作物件放在地下,将控制器把手放在“停止”位上,拉下电源总开关。如吊勾不能落下,必须实行警戒障护,以防止坠物伤人。14. 天车在检查、修理、加油时,应当立即停止起吊工作。15. 天车在前进尚未停止时,严禁突然开倒车,变换行驶方向(但为了避开意外紧急事故例外)。16. 天车驾驶室必须保持整齐清洁,所有天车上的一切设备不允许随意更改或拆装。17. 天车工在工作中应常常检查维护下列项目:(1)认真检查天车各部活动部分及安全装置是否灵活,转动部分润滑是否良好。(2)认真检查天车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