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南京发电厂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规定第一节、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 一、《消防法》、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规程; 二、本部门、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所有消防器材、设施的性能和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第二节、宣传教育和培训要求 一、对重点防火部位的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至少每隔半年进行 1次,培训的内容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紧急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二、凡新进厂人员、参加生产实习人员,以及调换生产岗位的人员,都必须实行三级(单位、部门、班组)消防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之后方可上岗作业。 一级教育: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重点防火区域的特点;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基础知识与操作。 二级教育:本部门的火灾危险性、重点防火部位以及必须严格遵守事项;本部门安全生产的一般情况和典型消防事例。 三级教育:班组的安全生产概况;从事工作岗位的火灾特点及扑救方法;各岗位的消防设施、器材的装备情况及使用方法。 三、凡到重点防火部位工作的临时工、外来务工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均应接受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使其能熟悉并自觉遵守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四、安监部、思政部和工会组织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持续性的消防宣传活动,每年的“消防日”期间应组织 1 次“119 消防活动”,适时举办消防运动会。 五、每年的安规考试中必须要有消防知识的内容。 六、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危险品采购、保管人员;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八、安监部对全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进行记录保存。 第三节、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 一、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安监部组织实施,做到有策略,有方案、有组织、有内容。 二、各部门领导要把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工作日程,形成制度。党、政、工、团要实行各种有效形式积极开展防火安全教育,提高所有员工的超前防火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的能力。 三、各班组每周结合安全活动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各部门每季度开展员工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不得少于 2 次,并有台帐记录。 四、各部门义务消防队每季度活动不得少于 2 次,每年 11月前对全厂义务消防队员进行集中轮训一次。员工防火安全教育、培训不少于单位员工总数的 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