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值班及交接班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保证机组安全,使设备在出现异常情况下能够及时快速进行处理,特制定值班及交接班管理办法。1 值班要求:1.1 值班人员必须能够独立作业,方可参加值班;1.2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准擅自离岗。1.3 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按时在值长台处签到,并留专业带班人联系电话。1.4 值班人员有责任保证签到时所填联系电话畅通,有责任检查值班电话是否可靠,2 次电话无人接听视为违反劳动纪律。1.5 值班人员严禁喝酒后上岗,否则将给以 50-250 元考核。1.6 值班人员应备有常用备品备件和工器具,以备现场使用。1.7 值班人员签到后,应对本班所辖设备进行巡检,发现缺陷快速进行处理。1.8 值班人员接到缺陷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白天 15 分钟、夜间 20 分钟)到位。当班缺陷当班处理,遇有本班无法处理的缺陷,及时向本单位带班人员进行汇报进行协调处理。1.9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该积极作好与其他单位的配合工作。1.10 在值班期间,现场发生任何紧急情况时,应该积极主动参加抢险工作,并向项目经理汇报。1.11 值班人员必须仔细作好值班记录。1.12 夜间值班时间为晚 19:00-早 7:40,此期间严禁脱岗,必须坚守岗位,与下一班负责人未交接班不得离岗,并仔细做好交接班记录表。1.13 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爱护值班室室内设施,保持好值班室卫生。2 检查考核:2.1 项目部不定期进行检查,凡违反以上要求者每次考核 20-250元,因违反相关规定影响工作加倍进行考核。2.2 故意损坏值班设施者,每发现一次按设施的 2 倍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