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承包商安全控制程度1、目的:为了进一步法律规范外来承包商安全管理,确保承包商在我司安全施工,防止事故的发生,减少公司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明确各部责任,特制定本程序。2、职责:2.1、安全部:制定安全制度,监管安全操作,与外包商签订《外来承包商厂内作业安全协议书》,对动火电焊高处作业等高危作业进行审批并给出安全防护建议,审查外来承包商特种设备以及特种作业人员资质2.2、工程外包商接洽部门(以下称外包部):选择有资质的外包商承包我司工程,安排监督人监督施工过程。要求外包商到安全部签订安全协议。如无签订安全协议让外包商施工,发生事故和损失等责任由接洽部门负责。2.3、外包商:遵守我司安全规章规程,只在指定区域内规定作业。及时到我司安全部签订《外来承包商厂内作业安全协议书》;并填写《外来施工单位人员信息登记表》;如有动火电焊高处作业等高危作业,需向安全部提交《临时动火动电及高危作业申请表》,施工过程需要劳保用品的由承包商自行准备。2.4、行政保安员:根据《外来施工单位人员信息登记表》让施工人员进入我司,并发放“外来施工人员证”,要求他们作业时配戴。如巡检时发现外来施工人员没有配戴“外来施工人员证”,有权立即停止其作业,核对其施工身证。2.5、其他非相关人员:禁止进入施工现场,远离施工区域。3、程序 3.1 外包部根据工程特点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商承诺外包工程,而后到安全部领取《外来承包商厂内作业安全协议书》和《外来施工单位人员信息登记表》;假如需要进行高危作业,需填写《临时动火动电及高危作业申请表》,并及时将填写好的文件移交给承包商和安全部。假如工程有临时变动或者延迟不做则需要把有关协议书和表格交回安全部。3.2 承包商负责人在接到外包部的《外来承包商厂内作业安全协议书》和《外来施工单位人员信息登记表》后,必须如实填写作业人员的信息,并加盖公司。假如施工作业过程当中使用到特种设备或者有特种作业人员参加作业,则承包商须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施工过程如需要使用水电等需要告知我司相关负责部门,严禁私拉乱接。3.3 安全部对承包商填写的协议书和表格进行审核批准,如书面和实际不符,承包商须进行深度整治以符合安全要求,施工作业过程当中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行为进行纠正,对拒不整改的行为人有权立即停止其作业,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安全协议书内的条款 予以处罚,并要求外包部门对其进行仔细监督。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