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施工单位安全协议书建设单位: (以下称甲方)施工单位: (以下称乙方)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工 期:组织部门:为了进一步确保乙方在施工过程当中的安全及明确有关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一、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并为其工作的开展提供方便。二、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违章违规进行处罚,根据情节后果处以 50—250 元的罚款,扣款金额从工程款中扣除。三、乙方施工期间对施工人员负有安全教育和法纪教育的完全责任,并实行有效措施,确保安全施工,防火、防盗、治安保卫等工作。四、乙方施工队伍要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防火、治安保卫等相关制度和规定,并落实有效防范措施。五、乙方要架设临时用电线路和动火作业证,应到甲方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手续,办妥后方可施工。六、乙方在施工过程当中发生的伤亡事故、火灾事故、刑事案件以及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其它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七、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应当出具乙方营业执照(副本)。签约公章和法人代表要与营业执照登记相符。八、在危险区域施工作业,监护人未到场或未经安全确认,一律不准施工。在施工中存在不安全因素,甲方有权令其停工。九、施工过程当中,被施工单位,组织单位,保卫处必须安排专人监护,安全办负责检查监督。十、本协议须经主管负责人审批后生效。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监护人、监督人各执一份。协议自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截止该工程竣工验收之后第二天。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甲方代表:(签字) 盖章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