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綜合高中「法律與生活」教學綱要壹、目標綜合高中部定選修科目「法律與生活」課程欲達成之目標如下:一、協助學生了解法律意義與作用,熟悉與日常生活相關的法律內容。二、培養初步解決法律爭端之能力,保障自己之權利,並履行自己之義務。三、熟悉與日常生活相關的法律知識,養成尊重法律並建立守法的習慣。貳、核心能力綜合高中部定選修科目「法律與生活」課程欲培養之核心能力如下:一、知道法律的基本特性,並了解立法的過程。(一)能分析法律的特性。(二)能夠說出我國立法有哪些法律體系,並能夠清楚辨識其中差異。(三)能夠了解行政與立法機關的功能。(四)能知道法律的程序,並由相關案例說出應進行的司法程序。二、知道最高位階的法律-憲法,並認識憲法所保障的權利;應遵守的義務(一)能分析憲法的特性。(二)能夠理解憲法保障的權利,應遵守的義務,並舉自身為例說明。三、知道民法與刑法的意涵,並認識民法與刑法的內容。(一)能說出民法、刑法的意涵。(二)能清楚辨別民法、刑法的差異。(三)能以生活中的例子說明民法、刑法的內容。四、知道青少年的相關法律,並能夠確實遵守相關法規。(一)能夠理解青少年有哪些相關法律,並清楚辨別其內容。(二)能夠確實身體力行遵守青少年相關法律。(三)能夠在親朋好友發生相關青少年案件前了解其嚴重性並予以勸阻,避免案件的發生。叁、教材綱要 綜合高中部定選修「法律與生活 」課程計 2 學分,開設於一年級。 主題 內 容 綱 要 備註參考節數一、何謂法律1.分析法律特性。2.介紹我國法律體系。3.法律的形成。4.法治的概念。增加「法律的形成」旨在使學生了解我國法律的制定及法令之位階。◎參考法律:中央法規標準法1二、憲法簡介1.憲法的意義。2.人民的基本權利與義務。3.總統、副總統。4.行政院。5.立法院。6.司法院。7.考試院。8.監察院。單元主題 2、3 合併,依憲法體系介紹為通例。◎參考法律: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4三、民法簡介與實例說明1.民法的意義。2.民法總則編簡介及實例分析說明。3.民法債編簡介及實例分析說明。4.民法物權編簡介及實例分析說明。5.民法親屬編簡介及實例分析說明。6.民法繼承編簡介及實例分析說明。1.法律上較少用到「運用」之說詞,常見的是「適用」二字。適用指在法律之施行有效 期 間 , 予 以 實 際 上 之 應用,就法律一般性及抽象性之規定,以適用於個別性及具體性之事實。2.依民法體系介紹較為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