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法規與制度負責彙整學校:國立彰化啟智學校前言我國推動特殊教育超過一百年,從感官障礙到心智障礙方面,都有長足的進步。民國七十三年我國通過首部的特殊教育法,使得特殊教育日漸受到重視,經民國八十六年修訂,以及政府投入大量經費及各項法令的增修完成後,特殊教育的發展更趨完善,使特殊教育能逐步達到「有教無類、因材施教」的理想。特殊教育學校從早期只招收聽障學生的台南啟聰學校、台北市立啟聰學校開始,逐步拓展到視障類的啟明學校、肢障類的仁愛學校及智障類的啟智學校與特殊教育學校,至目前為止全國共設有二十四所各類型的特殊教育學校。從身心障礙學生之需求與教育選擇權的觀點來看,特殊教育學校仍有其存在之必要,即使是美國如此先進的國家,在教育體系上仍然保留特殊教育學校以為有特殊需求學生的選擇之一。然而近幾年來特殊教育學校的營運卻出現警訊,其原因在於:(一)在全球的經濟危機與國家財政緊縮的情況下,特殊教育學校首先面臨了經費縮減和不足的問題,許多學校建築物和設備被迫停擺與閒置。(二)在融合教育思潮及高中職廣設特殊教育班的影響下,身心障礙生家長希望儘可能將其子女安置於一般學校或高中職特教班就讀。特殊教育學校招收的對象本以中、重度障礙學生為主,由於受到上述因素的影響,招收學生對象不僅愈來愈少,且有愈來愈重度的趨勢。為了因應特教學校所面臨的挑戰,實有必要對這個主題作深入之探討。另外,雖然國情不同,其特殊教育之需求亦有所差異,然其他國家之經驗可做為我國改善的參考。美國自 1985 到 1993 年間,隔離式特殊教育學校、住宿機構和醫院等三項安置方式有逐步減少的趨勢,以密西根州為例,原有的 12 所特殊教育機構就關閉了 9 所,而其他州也陸續關閉了大型公立的身心障礙機構;北歐的挪威自 1992 年起關閉原有 40 所中的20 所特殊教育學校,轉型為地區性的資源中心,英國和德國近十年來亦有類似情況;我國鄰近的日本,其養護學校已逐年遞減中,且以小校小班為原則,著重在重度及極重度學生的服務,並逐步轉型成資源中心。從以上各國的情況可以看出,特殊教育學校的逐年遞減似乎是發展的趨勢,且有逐步轉型為地區性的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的現象。……特教學校目前面臨招生人數不足、學生程度加重、個別需求差異大等困境,該如何轉型、調整方向?相關法規(特殊教育法、特殊教育教材教法實施辦法、特殊教育相關專案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相關轉銜法令等)是否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