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摘要………………………………………………………………………1一、挪用公款罪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分析……………………………2(一)主体资格认定的情况……………………………………………3(二)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方面…………………………………………5(三)挪用公款罪的客体方面…………………………………………5(四)挪用公款罪的客观方面…………………………………………6二、股份企业的人员挪用公款该如何认定……………………………8三、如何正确理解和处理挪用公款不退还的问题……………………9四、关于挪用公款罪具体用途的情况分析……………………………11五、“借贷”挪用法律责任情况分析…………………………………12(一)“借贷”挪用行为具有严重的违法性…………………………13(二)“借贷”挪用属犯罪行为,应受刑罚处罚……………………14参考文献 ………………………………………………………………15 试析挪用公款罪若干法律问题【内容摘要】挪用公款罪,即挪用公款犯罪,是贪污贿赂犯罪中的一个重要罪名,在经济犯罪中占有重要地位。本文重点对该罪的构成及几种有争议的问题做些探讨和研究,阐述下面五个问题:一是分析挪用公款罪的主体资格在司法实践存在的几种情形;二是对股份企业的人员挪用公款该如何认定进行分析;三是对挪用公款不退还所存在的主观原因和客观因素做探究;四是认为把挪用公款罪具体用途作为挪用公款的客观要件,是违反了刑法立法目的,有驳刑法的内在逻辑关系,并要求取消具体用途来定罪;五是剖析了以合法的借贷名义形式掩盖其挪用公款的非法行为。【关键词】 挪用公款罪 主体资格 公款 构成要素 客体 借贷 法律分析挪用公款罪,是当前经济犯罪中较为普遍、也较为典型的一种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一种犯罪,是由贪污罪分化而来的一个罪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这是我国刑法首次正式以法典的形式规定此罪名。挪用公款罪是贪污贿赂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