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号:卫评合第 号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惠州忠信化工有限公司 16.4 万吨 / 年异丙苯项目、 惠州世纪化工有限公司 20 万吨 / 年苯酚丙酮项目、 惠州海成化工有限公司 2.5 万吨 / 年双酚 A 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委托方(甲方):惠州忠信化工有限公司受托方(乙方):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目 录第1条 定义第2条 工作范围第3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第4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第5条 工作进度与完工第6条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第7条 合同价格第8条 支付条件第9条 工作变更第10条 互相免责第11条 中止第12条 终止第13条 不可抗力第14条 适用法律第15条 保密和专利第16条 违约第17条 争议第18条 联系第19条 合同有效期第20条 其它 本合同由惠州忠信石化有限公司(下称甲方)委托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下称乙方)就 16.4 万吨 / 年异丙苯项目、 20 万吨 / 年苯酚丙酮、 2.5 万吨 / 年双酚 A 项目 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以使甲方获得该项目在职业病方面科学、准确、全面的评价资料,并通过有关卫生行政部门的审批。鉴于甲方需要对其位于广东惠州的该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并有意委托乙方完成该工作;鉴于乙方拥有完成该工作所必须的人员、技术、能力和经验,愿意接受委托并完成上述工作;为此,双方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下述条款:第 1 条 定义本合同所使用的下述名词和术语,除非根据上下文有其它明显含义,其定义为:“合同” 是指由甲方与乙方签订的 16.4 万吨 / 年异丙苯项目、 20 万吨 / 年苯酚丙 酮、 2.5 万吨 / 年双酚 A 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包括合同条款、相关附件以及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可能签订的备忘录和/或变更单。“报告”是指乙方为甲方提供的 16.4 万吨 / 年异丙苯项目、 20 万吨 / 年苯酚丙酮 、 2.5 万吨 / 年双酚 A 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日” 是指工作日。“工作” 是指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规范” 是指合同中列出的所有规则、规格书、标准和技术规范。“图纸” 是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用于工作的全部图纸。“第三方” 是指除甲方和乙方以外的任何一方。“批准” 是指为进行某一部分具体工作,由甲方代表所作的书面批准,包括对口头批准的书面确认。第2条 工作范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和国家相关标准对 16.4 万吨 / 年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