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 华能营口仙人岛(2×50MW)热电新建工程全厂安装工程3 号标段华能国际电力基建工程施工合同 甲 方:华能营口仙人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乙 方:东北电业管理局第二工程公司华能国际电力基建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时间: 2014 年 10 月 18 日 签订地点: 辽宁省营口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甲方通过 2014 年 月 日 的中标通知书接受了乙方以人民币(大写)壹万贰仟捌佰玖拾捌万元为工程(工期自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施工、竣工、保修等所做的投标书,由华能营口仙人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东北电业管理局第二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愿意依照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承担 华能营口仙人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全厂安装工程建设施工。兹就以下事项签订本合同。1.甲方委托乙方的工程项目:工程项目名称:华能营口仙人岛(2×50MW)热电新建工程工程项目地址:厂址位于仙人岛能源化工区内的滨海大道与南仙路交汇点的西南面。工程项目规模:本期工程建设 2×50MW 背压燃煤机组供热发电机组,同步安装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 质量目标:本标工程质量应达到华能国际电力股份公司《华能国际电力股份公司火电工程建设考核标准》要求,并争创国家优质工程。2.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语应与下文提及的“华能国际电力基建工程施工合同标准条件”、“华能国际电力基建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含义相同。3.乙方向甲方承诺,保证按照本合同规定,履行本标工程施工、竣工、保修工作,并递交由银行出具的以甲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5%的不可撤消的履约保函正本壹份,格式见华能国际电力基建工程施工合同附件 D(履约保函格式)。4.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附件 C(施工合同费用支付)中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向乙方支付报酬。5.本合同组成文件材料及其使用和解释的优先顺序为:5.1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材料;5.2 华能国际电力基建工程施工合同(包括补充和修改文件材料);5.3 华能国际电力基建工程施工合同附件 A(施工合同的范围和内容)、华能国际电力基建工程施工合同附件 B(工程物资管理)、华能国际电力基建工程施工合同附件 C(施工合同费用支付)、华能国际电力基建工程施工合同附件 D(履约保函格式)、华能国际电力基建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