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本XXXXXXXXXXXXXXXXXXXXXX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合同项目名称:XXXXXXXXXXX甲方:XXXXXXXXXXX乙方:XXXXXXXXXXX签订日期:2011 年 7 月 27 日 签订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XX勘察设计合同第一条 XXXXXXXXXXX(以下简称甲方),委托 XXXX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承担 XXXXXXXXXXX 的方案设计及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为使该项目顺利进行,确保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经双方充分协商并签订合同。第二条 工程项目概况2.1 项目依据:委托书2.2 项目名称:XXXXXXXXXXX2.3 工程规模:86.14 公里道路; 24 座桥梁。 2.4 工程地点:拉萨市墨竹工卡县第三条 勘察设计阶段及勘察设计工作内容3.1 施工图设计(含:定测、桥涵工程详勘)3.2 路线、路基路面、防护及桥涵3.3 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及预算3.4 收集、调查预算资料,并依据《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编制预算文件。第四条 技术标准要求4.1 按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等公路勘察设计行业规程、规范及西藏自治区有关规定进行勘察设计的工作。4.2 按现行《公路基本建设项目设计编制办法》编制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4.3 按部颁现行的《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及《西藏自治区公路基本建设概、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并结合《西藏自治区关于加快公路建设的决定》中有关规定及当地优惠政策公路工程预算。第五条 提交文件要求5.1 设计文件、图纸均按部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文件编制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编制。5.2 经双方协商和本建设项目的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在 2011年 5 月 10 日提交,一式四份。第六条 勘察设计取费标准及支付办法6.1 本项目工程勘查设计费为:62.29 万元 ;大写:陆拾贰点贰玖万元。其中:勘测 86.14 公里,每公里 3000 元,共计 25.847 万元;设 计 费 按 3% 计 算 ( 24 座 桥 及 86.14 公 里 ) ; 道 路 建 安 费 为1215.2483 万元,设计费为 36.45 万元。第七条 甲方责任7.1 向乙方提供开展设计工作所需要的有关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和资料的可靠性负责。7.2 负责组织勘察设计外业验收和设计文件的审查。7.3 指定一位负责人和乙方联系工作。7.4 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乙方的工作费用。7.5 工程开工前,组织有关单位。听取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完工后,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