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现代化生活的高速节奏,迫切要求交易的快捷与方便 然而,占有垄断地位的企业常常利用格式合同侵犯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其手段多种多样,消费者常常只能无奈的接受这些不公平的存在。本文对一起生活中常见的事情做简要分析,初步探讨如何对格式合同进行控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事件经过的陈述寒假里,我和几个朋友前往某地风景区旅游。到该省客运中心乘坐旅客大巴,客运价目表上明确标示,价格 60 元,春运期间上浮 30%,即 78 元。拿到车票,却见车票上加订了一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价格为 2 元。我们向售票员主张不要保险,她明确指示我们,在售票窗口上贴有一告示,上面写着:“乘车应当同时购买保险一张。”我们声称事先没有看到,要求退保险。她回答:“只能和车票一起退。”我们只能拿着保险单上了车。在车上,我们询问司机,是否可以不买保险,司机答到:“根据规定,必须买保险。不买保险,出现事故,责任自负。”后来几天,这样的事情屡见不鲜,以致于我们都习惯了这种思维方式,二话不说,买下一大堆保险单,而据我们的观察,其他游客也没有人提出质疑,大家都觉得购买车票时应当同时购买保险,合情合理。二、格式合同的特征及弊端(一)格式合同的概念及特征格式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了反复使用预先拟订的,并由不特定的第三人所接受的,在订立合同时不能与对方协商的合同 1(本文所讨论的格式合同主要指消费格式合同)。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合同条款是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订的,目的在于重复使用。日常生活中,大量使用格式合同的是那些同种交易频繁发生的领域,如邮电、交通运输、保险等行业。此时,由提供商品或服务一方制订格式合同,与不特定人交易,节省了个别订约所需的大量时间和费用,促进交易发展。(2)合同的内容具有不可协商性。这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首先,当事人双方地位的不平等性排除了双方就合同内容进行协商的可能性。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往往具有较强的实力,占有法律上或事实上垄断地位。法律上的垄断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对铁路、自来水、煤气、电力供应等特殊行业或领域拥有的垄断经营权。事实上的垄断是指当事人经济上的强大优势,使其在该行业或该领域中,形成了事实上的垄断经营权,如保险、运输、汽车销售等。基于这种垄断地位,格式合同的相对人只能对这表示全部接受或全部不接受,即“要么接受,要么走开”(take it or leave it)。其次,使用格式合同的目的在于节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