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贵州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乡(镇) 村 组 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土地名称坐落田块数(块)面积(亩)质量等级(肥力水平)备注 二、转让期限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注: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格 元。对甲方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该地块的合理补偿金 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 。(注: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实物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 。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 。(注: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 (注: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发包方、双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何一方鉴证)。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认可手续,在合同生效后自行终止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3、乙方依约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具体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经营决策和产品处置权。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其他义务。6、乙方必须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8、其他约定: 。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