鲲 鹏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合同编号: )驻外经营分支机构承包协议承 包 协 议 (二 0 一一年范本)甲方:鲲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方为了全面开拓重点区域的建筑业经营市场,扩大企业建筑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升企业的市场影响力和美誉度,拟在 设立驻外经营分支机构,经过甲方对乙方的全面考察评估,本着“诚信守法、责权明确、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基本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一、经营分支机构的名称、性质、设立条件: 1、名称: ;2、性质:统一管理、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业绩考核、自负盈亏、负责安全;3、设立条件:乙方负责全面满足区域市场经营的准入要求,主要包括: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的备案资金、分支机构办公场所、人员等要求;二、承包经营期限、资质范围、区域范围: 1、承包期限:共 年 起至 止;2、承包资质: 的区域承包经营权 。(邀标、议标等非竞争性谈判项目不列入管理费包干范围,如有该类项目经公司审批后,管理费另行协商缴纳。)3、承包区域: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3.1、甲方对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的一切经营生产行为有监督管理权和违规处罚权。主要包括:对乙方的经营行为、潜在投标风险、项目资金流向、项目安全生产、项目资料收集等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管理,发现乙方违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管理制度违规操作行为的,立即予以解除本协议并给予经济处罚;3.2、甲方在乙方放弃所辖区域项目投标经营权时,有权针对此项目自行组织参与投标经营。甲方通过非竞争性谈判或议标方式参与经营的项目(乙方已参与谈判的项目除外)有自主经营权;3.3、为了引入“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市场竞争机制,甲方对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实行业绩年度目标考核,乙方必须确保每一会计核算年度完成最低中标量 万元,未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的,甲方保留解除本协议的权利,乙方无任何异议。3.4、甲方对乙方经营中标的项目,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有权派遣工程派驻人员(主要包括技术人员和财务人员)对在建工程的施工全过程进行安全监督和资金监管,同时配合完成项目部安排的技术服务和协调总部的工作内容。3.5、甲方各职能部门为乙方的日常经营生产活动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其中:经营部负责提供招投标流程服务,主要包括:投标资料准备、保证金缴退、封标等服务工作;工程部负责在建工程的协调管理,主要包括:总分包合同评审、进度款拨付审批、例行安全质量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