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第一节 合同的条款一、提示性条款 ⒈ 理解 什么是提示性条款 ⒉ 我国合同法上规定的条款有哪些 ⒊ 为什么要规定之 一般的合同都具备的条款为了防止当事人遗忘或者拟订合同的方便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的产生 ⒋ 几点需要注意的地方 ⑴ 标的 合同法中的标的和理论上的标的不同 合同法中的标的是标的物的意思,实践中其实标的和标的物的区分并不是很明显。 ⑵ 这些条款的具体确定方式 主要是在当事人约定不明的情况下应当如何处理的问题 看条文指出顺序 包括 2345 项 二、合同的主要条款 主要把握这样几个问题 ⒈ 什么是主要条款——影响到合同成立的条款,决定合同类型,确立着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质和量。 ⒉ 不同的合同其主要条款的范围并不相同——这就是书上说的合同的主要条款由合同的类型和性质决定 ( 买卖合同中的货物的规格是主要条款,而在借款合同中利息是主要条款) ⒊ 一种类型的合同的主要条款究竟有哪些——应当结合总则和分则确定 ⒋ 主要条款可以是法律直接规定的也可以是当事人约定产生 类比 票据法中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和相对必要记载事项 三、合同的普通条款(略)(结合书上和法律条文的内容来看)第二节 合同权利和义务(内容)一、合同权利 权利的性质(结合书上的内容,注意和物权的比较) ㈠债权是请求权:1.含义:债权不是支配权,既不能支配标的物,也不能支配对方之行为债权的作用仅仅在于告知对方负有债务,从而唤醒对方的履行意识,并使其明了不履行的后果,可以这样理解,债权能够施加影响的仅仅是对方的意识,或者说通过影响对方的意识并进而影响对方的行为。2.债权是请求权,但请求权不一定是债权。 ㈡债权是给付受领权,其本质:有效的受领债权人的给付 ㈢债权的相对性:含义:1.不是绝对权,这是和物权的又一个区别2.债权的行使对象是特定的 3.第三人能不能侵害债权的问题案例分析: ① A 将一辆车卖给 B 在交付之前 A 出车祸,车全损,责任应当由 C 来承担,B 在和 A 签定协议之后又和 D 签定协议,把车卖给 D,并且约定了违约金 1000 元,问:违约金可否由C 来承担? ② A 受雇于 B,C 以高薪挖走 A,问,B 的损失可否由 C 来承担? ③ A 开车撞伤歌手 B,致使 C 办的演唱会无法如期举行。 [肯定说],【台湾民法】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权利者,负损害赔偿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106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