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责任劳动法律责任 , 即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责任 , 是指由于用人单位、劳动者、劳动 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应 承担的法律后果。其特点 : 一是以违法行为存在为前提;二是以法律制裁为必然后果; 三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四是由国家特别授权的机关来执行。(一)、劳动法律责任形式主要有三种,即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违反劳动法律规定、不履行法律规定时,依法应当承担责任,并由有关行政机关或行为人所在单位以行政制裁方式予以追究的法律责 任。一般分为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方式。违反《劳动法》的行政处罚是指由劳动行政部门、公安行政部门和工商行政部门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有关单位及 其责任人员、劳动者实施的行为制裁。具体形式包括:警告、责令改正、责令停止、查封、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分一般是由于行政管理机关对其公务人员 或用人单位给予其职工的惩戒,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民事责任是指违反《劳动法》的民事责任,即劳动关系一方当事人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按照《劳动法》规定,违反 《劳动法》的民事责任分为两种:一种是违反劳动合同及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另一种是损害劳动者或用人单位权利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的主要内容是对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进行制裁,是最严厉的一种法律责任,具有强制性。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中,主要是对那些严重侵犯人身权利、 财产权利,侵占国家财产或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予以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只能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对他人实施,否则也将被追 究法律责任。(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的责任1、侵害女职工及未成年工权益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 lOOO 元以上 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 高处、低温、冷水作业或者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的;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的;安排怀孕 7 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夜班劳动或者延长其工作时间的;女职工生育享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