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和监督权力运行的法律制度研究实现对权力的有效制约与监督,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必须充分体现制约监督的要求。1行政权力作为政治权力的重要体现,由国家行政机关在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范之下,依靠国家强制手段,对全社会进行管理。本文拟从我国行政权力监督现状分析入手,对规范和监督权力运行的法律制度提出思考。一、我国行政权力监督的现状分析在社会生活中,行政权无所不涉及,其具有管理范围之大、自由裁量之广泛和国家强制保障的特点。建国以来国家通过立法的方式构建了对权力监督的基本法律制度,已呈现出显著的社会效果。归纳起来,主要有如下几方面:(一)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权的制约监督2006 年 8 月 27 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通过听取和审议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1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P-160报告、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以及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几方面,从宏观的角度规范了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权的制约监督。权力机关的监督,有力保障了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二)通过行政立法对行政权的制约监督通过行政立法的形式,是规范行政权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主要方式。具有代表性的立法有: 《行政监察法》。该法是我国对行政权力监察、监督的基本法律。它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完善行政监察制度,强化监察职能,保障监察机关依法履行监察职责,以及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公文处理是保证国家行政机关高效协调运转的重要基础工作, 该办法对于行政机关在转变职能、提高办事效率方面规定了行之有效的措施,使得行政机关行政公文制发中的协调不完善、推诿扯皮、效率不高等问题有了明显改善。《国家赔偿法》。该法根据宪法关于“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的规定,对赔偿范围、赔偿程序、赔偿标准作了具体规定,并且增加了刑事赔偿的内容,从而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比较完备的国家赔偿制度,即:国家机关及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