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案例分析题 1:2005 年 10 月 10 日,甲公司收到一张应由甲公司与乙公司共同负担费用支出的原始凭证,甲公司会计人员张某以该原始凭证及应承担的费用进行账务处理,并保存该原始凭证;同时应乙公司要求将该原始凭证复印件提供给乙公司用于账务处理。年终,甲公司拟销毁一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其中有一张未结清的债务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李某认为只要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就可以销毁。要求: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会计人员张某将原始凭证复制件提供给乙公司用于账务处理的做法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2)会计人员李某的观点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答:(1)会计人员张某的做法不正确。理由: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给其他应负担的单位,而不是复印件。(3)会计人员李某的观点不正确。理由: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券债务原始凭证,不得销毁。案例分析题 2:王旭被天一公司聘用担任总经理一职,2008 年年末,由于受总公司考核等其他因素影响,凭借其职权,王旭授意其公司会计李安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织虚假财务会计报表,以表明自己经营管理成绩显著 ,工作能力强。李安由于没有从业资格且自身能力所限,提出离职。后公司又重新招聘会计张强,并强令其按王旭意图编织报表,张强断然拒绝,遭王恶意殴打报复,公安机关判处王承担刑法责任。根据以上资料分析如下事项1、 王旭是否为天一公司单位负责人?授意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织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如不构成犯罪,什么机构可以对单位处以多少罚款?2、 李安和张强在办理交接手续时,移交清单由谁负责编制,哪些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交接成立,李安经办的经济业务事项的法律责任日后由谁承担?3、 对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的行为,刑法作何处理?答:1、王旭不是天一公司单位负责人,对其授意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表的行为,如不构成犯罪,县级以上财政部有权对其处以 5000 以上 10 万以下的罚款。2、移交清单应该由移交人李安编制,后经移交人李安、接交人张强、监交人王旭共同签字确认后交接成立,李安经办的经济业务事项的法律责任日后由李安承担,与张强无关。3、对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的行为,刑法规定处以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