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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中心1号楼预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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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登记号:( )商字第( )号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C(02)-09-0092(20120803)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印制重庆市工行政管理局监制特 别 告 知1、本合同文本是根据《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制定的。合同条款为提示性条款,供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时采用。签约之前,购房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本合同条款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由市国土房管局解释。2、本合同包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包括期房和现房)。 3、在签订本合同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购房人出示《重庆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房地产权证》。《重庆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房地产权证》真实性、合法性及该商品房屋是否存在重复销售、被司法机关查封、抵押等权利转移受限制的情况。购房人可到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查阅。 4、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的规定,土地房屋登记机构在办理登记时,实行实名登记制。因此,购房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当填写真实姓名或名称;购房人为两个以上的,应当全部填写。 5、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6、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合同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增补。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有空白行的供双方约定。 7、对本合同文本条款进行增补的格式条款,不得含有免除或限制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身责任、扩大房地产开发企业权利、加重购房人责任或排除购房人主要权利的内容。 8、对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增补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 9、房屋买卖是双方当事人自身的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当事人可向专业机构咨询。10、本合同同时适用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商 品 房 买 卖 合 同(合同编号: )合同双方当事人:甲方(卖方): 重庆市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万州区北山路 4 号 邮编: 404000 营业执照号码: 渝州 500101000032344 资质证书号码: 0604556 法人代表人: 李万林 联系电话: 58349888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电话: × 委托代理机构 : × 资质证书号码: × 注册地址: × 邮编 : × 营业执照号码: × 法人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乙方(买方): 【 身 份 证 】 【 护 照 】 【 营 业 执 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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