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信托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 员工持股资金信托合同合同编号: 号二○○ 年 月鉴于:委托人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 具有法人资 格的社团组织 /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和授权并能以自身的名义将来源合法、享有合法处分权的资金委托受托人进行资金信托。受托人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信托机构法人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具备所有必要的经营金融业务的资格。为建立企业内部激励机制,提高企业竞争力,根据 等相关政策, 公司拟通过信托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为规范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确保持股员工的合法利益,根据《 员工持股股权管理办法》、 等文件规定,持股员工大会是员工股权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其选举产生的股权管理委员会 / 委托企业工会 / 委托自然人 作为员工自主管理股权的执行机构 / 代理 人,并担任本信托的委托人。委托人与受托人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 释 义本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1、本合同或《信托合同》: 指《 员工持股资金信托合同》及对本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2、信托或本信托: 指依据《信托合同》所设立的资金信托。3、信托资金:指委托人按《信托合同》的约定,交付给受托人的资金。4、信托账户:指受托人在 开立的信托资金专用账户。5、信托财产:因受托人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资金而取得的全部财产。6、信托收入:指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产生的收入。7、信托净收益:信托收入扣除按照本合同规定可以扣除的税费后的余额。8、股权(股份):指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持有的 公司股权(股份)。9、目标公司:指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 公司。10、员工:指符合目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在册员工。第二条 信托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请委托人务必确保填写的资料正确有效,如因填写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