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法律概念案例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朱坤茂法務部 施部長鑑於法律與國民的生活息息相關,法律是現代國民必須俱備的知識,但出版商發行的「公民與社會」教科書普遍流於抽象敘述,老師難以理解,自不能以生動活潑的案例,引發學生的學習興趣,更不易達到預期的效果,而計畫以生活化的案例說明重要之法律概念。並為將此計畫融入「公民與社會」教科書,乃指派個人(時任法務部保護司副司長)代表法務部前往國立編譯館參加高中公民科教科書審查。於審查期間,發現出版商送審之教科書,其中有關法律的部分,確實大多以深澀的文字描述抽象的法律概念,既枯燥乏味,又難以理解。而個人擔任檢察官多年來撰寫的法律宣導案例,和近五年來與警廣全國交通網連線講解「生活法律」的案例說明方式,引起主任委員張教授茂桂和委員台大劉教授靜怡、台師大溫教授明麗、台南一中洪老師慧瑩、基隆女中林老師弘茂等之注意,經提會討論後,決定由國立編譯館正式函請法務部提供案例, 施部長認為法務部責無旁貸而慨然允諾,並責由個人撰寫,這是撰寫「重要法律概念案例」的緣起。本「重要法律概念案例」以普通高中「公民與社會」第二冊為範圍,第一課與第二課不涉及法律概念的部分,不在編輯之列;主要參考目前教育部通過的課綱,和經國立編譯館審查通過之版本內容作為藍本,再增添個人以從事實務的觀點,認為高中生應該瞭解的法律概念,作為本案例之「重要法律概念」;各課的概念均依序介紹,不再分層次,亦不再分主標題和次標題;為使案例近於真實,一律用引號表示案例之當事人「名」,但所有的「名」均屬杜撰,如有雷同者,尚請包涵。本案例已送法務部審核,並須經法務部審查通過之後方能定稿(現仍在審查中),台南一中主辦之「普通高中公民與社會」學科中心為儘快讓全國公民老師作為教材,而先送給各位老師參考之版本,乃未經法務部審查之版本,如有發現錯誤,敬請不吝指正。第三課 法律與社會規範1. 公法、私法、公私混合的社會法(1) 公法公法是規定國家與國家之間,或國家與個人之間公權關係的法律。如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入出境、文書認證、船舶航行等等事項)、入出國及移民法(規範國民及外國人入出境相關事項)、刑法(規範國家與人民間,公權力對犯罪行為人科處之刑罰)、貪污治罪條例(規範對公務員要求、期約、收受賄賂或圖利等犯罪行為之處罰)。(2) 私法私法是規範個人相互間,或國家與個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