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 同 书发包人(全称):****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 有限公司 ** 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长春“****”一期道路工程 工程地点:长春市****号工程内容:1、小区内机动车道、停车场;2、入口广场机动车道;3、小区机动车道内雨水、污水工程;4、小区内电力管线、弱电管线的过道管预埋;5、小区内给水管线、天然气管线的沟槽开挖、垫层施工、回填土施工(此部分内容不包含在工程总价内,工程总量按实际发生核算,工程单价以投标报价书中所报单价下浮 24%计算)。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按甲方确认之图纸所示内容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02 年 10 月 02 日 竣工日期:2002 年 11 月 05 日 其中:2002 年 10 月 20 日前完成路床、结构层、路内管网和其它管线的预留 ,2002 年 11 月 5 日前全部竣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35 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必须全部优良(如因工程质量未达到标准,所造成的返工损失费用由乙方负责)。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RMB 贰佰壹拾捌万陆仟柒佰捌拾伍元 元(固定总价)¥: 2,186,785.00 元六、付款方式开工后连续施工 15 天内付合同价款的 10%,以后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 70%付款,工程全部竣工时付至合同价款的 70%,竣工验收合格后半年内付合同价款的25%,其余 5%作为工程保修金,在交付使用满两年后支付。七、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书2、合同条件3、招标文件4、投标书及其附件5、国家和长春市有关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图纸7、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八、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九、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十、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一、本合同书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十二、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02 年 10 月 02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此页无正文)发包人(公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