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制作安装合同甲 方: 潍坊圣鼎福地置业有限公司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 “山水圣城”综合楼两座门窗工程 1.2 工程所在地: 昌邑市滨河路以东,规划利民街北侧 1.3 门窗工程内容及主要情况:(1) 按照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和建筑工程分包法规的有关规定,乙方承揽甲方总承包工程中的 安装门窗 分项工程。(2) 根据甲方提供的由设计单位设计并经图审机构设计审查合格的门窗图纸要求,制作安装 门 扇; 窗 樘。本工程门窗使用的型材材质、规格及型材表面处理方式;玻璃、五金配件品种、规格等具体情况列表 1 附于本合同之后。第二条:门窗单价、数量及制作依据:2.1 本 工 程 的 门 单 价 为 元 / 平 方 米 , 窗单价为 元/平方米。其中:异型门 扇,单价 元/扇,异型窗 樘,单价 元/樘。共计 平方米,价格为 元。门窗工程总价暂定 元整。门窗型式、面积、单价及异型门窗型式、扇、樘数量及单价列表 2 附于本合同之后。(本合同及附表中门窗尺寸应按工程量清单或定额计算规则要求及说明明确:按门窗框外围尺寸或门窗洞口尺寸计算。)最终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范》,计算实际完工面积结算总价。如因设计变更:门窗型式及风格不变时,工程量发生变化,门或窗的数量减少或增加不超过合同约定面积 %,其单价不变,工程合同总价相应按以下方法调整: ;数量变化超过合同约定面积的 %或门窗型式及风格等变化时,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2.2 制作安装依据:根据国家、省 标准。 第三条:工程期限3.1 本工程应在 年 月 日前具备如下施工条件: ,具备条件后乙方进入工地施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日。3.2 本工程门窗的框、扇、纱扇的安装,甲方应在 日前通知乙方。3.3 工期顺延:因下列原因造成承包工程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图纸。(2)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致使承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 甲方未按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发出的指令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