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连界广场花园 1#—3#楼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书发包人:(甲方)四川桂源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四川宏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日 期: 二○○九 年 七 月 七 日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人(甲方): 四川桂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 四川宏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威远县连界广场花园 1#—3#楼工程 工程地点: 威远县连界镇三十米大街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 20013.62m2,其中 1#楼建筑面积 1184.38m2、2#楼建筑面积 1293.15m2、3#楼建筑面积 17536.09m2。工程内容: “连界广场花园 1#—3#楼”工程的土建(含保温及防水等)装饰(含门、窗等)、水、电(含弱电系统)全部内容及发包方指定的其它工程。 资金来源: 发包方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连界广场花园 1#—3#楼”工程的土建(含保温及防水等)、装饰(含门、窗等)、水、电(含弱电系统)等工程施工设计图包含的所有内容、发包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国家标准(行业)施工规范及发包方指定的其他内容。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09 年 7 月 6 日 竣工日期:2010 年 6 月 30 日 四、质量标准 国家、行业现行有关设计及施工标准、规范;五、合同价款:(一)本合同暂估金额约为贰仟万元人民币,实际金额以竣工结算值为准。(二)价款结算方式:1、经双方协商约定计价按四川省建设厅颁布的 2000 计价定额(SGD1-2000、SGD2-2000、SGD3-2000、SGD4-2000、SGD5-2000、SGD7-2000)计算,人工费、材料综合调整系数按定额 2009 年相关配套文件执行。2、取费标准:本工程工程类别按四类工程,取费标准按三级Ⅱ档计取,其中:建筑工程劳动保险费按定额直接费的 3.5%、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定额直接费的 0.7%计取,装饰及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按定额人工费的 12.5%、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定额人工费的 3%计取。3、材料价格的调整: 3.1 本工程所需材料价格按 2009 年 8 月份《四川工程造价信息》中内江市威远县的材料价格为基准价,其中主要材料钢材、水泥、砖、砂、石(具体规格、型号以工程结算为准)为可调价的材料,除此以外的其余材料均不调整;若实际采购价格超过或低于信息价 5%的,双方认定后,调整超过...